文/張貴峰
10月7日,河南省官方正式通報,河南警方已于10月6日下午,在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一處出租房內,將洛陽市副市長郭宜品抓獲歸案。這是自媒體報道郭宜品失聯事件以來,河南省官方首次發出正式通報。(10月7日《新京報》) 在失聯60多天之后,洛陽市副市長郭宜品終于被成功抓獲,這無疑是一個讓人頗感欣慰、振奮的好消息。而這對于最終徹底揭開整個“副市長失聯事件”的內幕真相,顯然至關重要。
眾所周知,自從“副市長失聯事件”被曝光以來,圍繞這一事件的許多重要事實真相、具體詳情內幕,一直處于某種“含混不清、曖昧不明”的信息“失聯”狀態。不僅一些媒體報道的消息顯得相互矛盾、莫衷一是 ,而且當地官方也始終“保持緘默”。如果說,在郭宜品被抓獲之前,這種含混曖昧的信息“失聯”狀態,確實具有某種可以理解或者“不得已”的原由,那么,在郭宜品被成功抓獲之后,人們顯然有理由期待,該事件的完整事實真相應該逐步大白于天下。
而這些完整事實真相,筆者以為 ,至少應該包括,其一,郭宜品當初具體究竟是如何失聯、潛逃的?促使郭宜品失聯、潛逃的直接原因,究竟是“偶爾察覺到有些不對勁”,還是有人事先給其“通風報信”?其二,郭宜品之所以選擇潛逃,背后完整的貪腐真相究竟又是什么?除了此前媒體廣泛報道的“涉嫌受賄的500萬元”之外,郭宜品是否還涉嫌其他更多的貪腐情節?其三,作為一名不乏劣跡、曾被多次舉報的腐敗官員,郭宜品何以會被“帶病提拔”甚至是“邊腐邊升”?這背后的事實真相究竟是“用人失察”,還是更嚴重的“用人腐敗 ”?據悉,因為“得到上級賞識,2014年2月,郭宜品被提拔為洛陽市副市長”,這意味著,僅僅5個月,郭宜品就從“提拔重用”走向了“失聯潛逃”。
很明顯,徹底查清并公布上述所有這些事實真相,不僅有利于“副市長失聯事件”本身的處置,而且事實上也是更好預防和避免類似官員失聯事件頻發的一個基本前提——如果我們連官員究竟是怎樣失聯的完整真相也搞不清楚,勢必根本不可能做到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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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