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9月28日訊(記者 于瀟瀟)大眾網記者今天從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日前,省審計廳組織開展了
省直部門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發現一些部門單位依然存在“三公”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私設“
小金庫”等問題,截至目前,已有45件問題移送至相關部門處理。
今年,山東省審計廳重點對50個省直部門單位的“三公”經費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延伸審計了124個所屬單位。審計結果表明,50個部門單位2013年“三公”經費支出比上年下降了15.4%,但仍不同程度存在“三公”經費使用管理不合規問題,少數部門單位甚至弄虛作假,隱瞞轉移支出。主要有三類問題:隱瞞轉移因公出國(境)費;隱瞞轉移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隱瞞轉移公務接待費。
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的《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明確提出,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單位,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以及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個人,應當承擔紀律責任。審計發現,規定出臺后仍有一些部門單位繼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主要有三類問題:無依據發放獎金、加班費、值班費等;超標準、超范圍發放獎金、補貼等;違規發放商業預付卡、實物等福利。
200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出臺了《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明確提出,私設“小金庫”的,要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嚴肅處理。這次審計發現,仍有一些部門單位頂風而上,通過隱瞞收入、虛列支出、轉移資金等方式私設“小金庫”。主要有四類問題:違規收費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此外,還存在個別單位以勞務費、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私存私放,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私存私放,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等其他私設“小金庫”行為。
針對審計發現的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山東省審計廳依據相關規定作出了責令糾正的審計決定,情節較重的移送到有關部門處理。截至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件,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20件,移送有關主管部門處理22件。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