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報訊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2015年度本市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征繳工作將于近日啟動,符合參加居民社會醫療保險條件的人員可在12月20日前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2015年度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少年兒童每人110元;大學生每人80元;成年居民分兩個繳費檔次,一檔每人350元,二檔每人110元,由成年居民以戶為單位,按年度選擇同一繳費檔次,且當年度一經繳費不再變更繳費檔次。其中,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成年居民按一檔標準繳費。另外,2015年度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財政補貼標準普遍提高,少年兒童、大學生財政每人補貼440元,選擇一檔繳費的成年居民財政每人補貼560元,選擇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財政每人補貼440元。
根據《辦法》規定,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醫療救助待遇三個保障層次,其中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保障18萬元,大病醫療保險年度最高保障60萬元,大病醫療救助年度最高保障10萬元以上,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年最高保障額度達到88萬元以上,比原城鎮
居民醫保提高了10萬元,比原新農合提高了40萬至60萬元。
學生兒童的保費代繳由各類學校、學前教育機構負責,其他居民的保費代繳以戶為單位,由其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和居(村)民委員會負責。其中,原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中小學校、學前教育機構的農村戶籍的學生兒童,由所在區(市)政府確定統一的代收機構。
符合參保條件但未在本年度
集中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居民,只能在下年度集中繳費期內辦理參保。參保時,應當補繳歷年應由個人繳納的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并自繳費次月起按照規定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補繳期間不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市人社局提醒廣大參保人員,注意相關政策變化和當地人社部門的具體通知要求,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確保正常享受2015年度社會醫療保險待遇。錯過的只能明年這時候補繳。(記者 郝春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