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閉會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這一條例規定,全省65周歲以上
老人將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對80周歲以上老人發放高齡津貼;家庭成員應經常看望或問候老人;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人經濟資助的,老人可以拒絕。
70歲以上老人景點免購門票 根據條例,各級人民政府應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持證件享受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藥、住院優先;無論是政府類還是社會興建的公園、景點,七十周歲以上免購門票,不滿七十歲半價購票。
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老年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居家醫療機制。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開展巡回醫療、保健、護理、康復、臨終關懷等服務,為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
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免費對轄區內65周歲以上常住居民,每年進行一次免費體格檢查和健康指導,建立健康檔案。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覆蓋全體老年人。
根據條例,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應當尊重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權利,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其婚后的生活。贍養人以及其他親屬不得以老年人婚姻關系變化為由,強占、分割老年人的財產或者限制老年人對其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不得扣押老年人的有關證件。
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公交 備受社會關注的老年人免費乘坐市內公交的年齡限制問題,終于也隨著條例的通過而塵埃落定。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六十五周歲以上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不滿六十五周歲按照當地有關規定免費或者半價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條例規定,這項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全面實施。
山東舜翔律師事務所王建華律師表示,這項法規的通過,意味著省內部分地方性法規或規章與此不符的,要抓緊修訂,務必在明年前做好法規實施的準備工作。
記者了解到,我省已有青島、淄博、棗莊、煙臺、臨沂、濱州、菏澤、濟寧實行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車,東營、萊蕪兩市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車的年齡則是60周歲以上。濟南、德州、泰安、日照、聊城和威海(文登區從2013年起實施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車)實行70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車政策,65周歲至69周歲的老年人乘車實行優惠。
65周歲免費乘公交的法規實施,相關市可能要付出更多的財政補貼資金。濟南市交通運輸局早在2012年就作過調研,統計了濟南市65周歲至70周歲的老年人數量約有18.66萬,如果按60%辦理免費卡來算,依據《濟南市居民出行調查》,市民每人每天出行2.1人次,年客運量約為8581萬人次,預計全年所需資金10727萬元。
濟南市交通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濟南如果開始實施這項規定,將會積極與有關單位對接,掌握更細致的老年人數量等情況。同時,積極進行設備系統的調試,做好執行前的各種協調工作,方便老年人及時更新IC卡信息。
據了解,2015年,我省老年人將突破2000萬人,總數居全國之首。
立法規定“常回家看看” 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應當尊重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權利,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其婚后的生活;第二十五條規定:具備醫療條件的醫療、急救機構應當及時接收救治老年病人,不得拒絕診治;第四十三條規定: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的純老年人家庭戶,優先納入保障房范圍……
除此之外,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人經濟資助的,老人可以拒絕,成年子女不得索取老年人財物、城鄉社區應設老年活動場所等內容都將有效保障我省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條例對子女的贍養義務也作出了具體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義務,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贍養人的生活水平。
“條例中,精神贍養的規定引人注目。”省人大立法咨詢員、省社科院法學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陽認為,條例明確,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以電話、網絡、書信等方式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常回家看看等精神贍養的內容具備是倡導性的立法,在執行層面可能不易落實,但這也表明,立法機構認為,與物質需求相比,老年人更需要更多的精神關懷。”于向陽說。記者 李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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