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林業局獲悉,市森林公安局聯合市北公安分局聯合破獲的非法倒賣暹羅鱷一案近日由市北區人民法院宣判,倒賣
鱷魚的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萬元。
去年7月底,一輛從上海發往青島的大客車停在海泊河長途汽車站,乘客從行李廂往外拿東西的時候,發現了一條鱷魚,這名乘客趕緊報案。林業部門工作人員查看鱷魚后得出結論,這是一只暹羅鱷,還處在幼生期,將暹羅鱷帶到石老人觀光園的兩棲動物館暫養,之后,大港派出所將此案移交市森林公安處置。市林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暹羅鱷主要分布于東南亞,是外來物種,中國分布較少,屬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非法倒賣暹羅鱷屬于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而這只鱷魚的買賣沒有任何合法手續。
市森林公安局聯合市北公安分局立即組成專案組展開調查,將非法買賣暹羅鱷的徐某和在上海給他供貨的王某抓獲。經調查,去年7月,徐某以每斤36元的價格先后從王某處購入4條鱷魚,然后以每斤51元賣出。
去年9月18日,徐某、王某被依法批捕。近日市北區人民法院判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萬元。(記者 陳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