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第29審判庭,排行老四的上訴人和作為二哥、大姐、小妹的被上訴人,為了
爭奪遺產展開了激烈爭辯。情緒失控時,老四對二哥嚴加指責。面對控訴,其余三人也毫不示弱。今年4月,經一審法院審理,由老四和二哥分別分得一套面積為52.76平方米的房產,剩余的一套72.08平方米的房子由二姐和小妹共同所有 。但是,老四認為付出和回報不成正比。在一審宣判后,向市中院提起上訴。9月10日上午,市中院開庭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案情回顧:為房產親人上法庭 膠州的劉文興、李秀娥二位老人育有五名子女,分別是大兒子劉海、次子劉波、長女劉芳、三子劉濤和小女兒劉婷。其中,老大劉海因身患糖尿病一直未婚,1994年2月27日,因病情加重而去世。去世后,劉海留下兩套房屋,面積分別為52.76平方米、72.08平方米。2008年、2012年,劉文興、李秀娥二位老人先后離世 ,并留下一套面積為52.76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和大哥留下的三套房子中,次子劉波和三子劉濤各自占有一套面積為52.76平方米的房子,而另外一套72.08平方米的房子暫時空置。因父母、大哥去世前,均未留下遺囑,三套房子如何分配成為兄弟姐妹四人的爭論焦點。
經過多次商議,由于劉濤堅持要求多分得一份房產,四人對遺產的分割一直未達成一致。隨后,劉濤被另三人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遺產。
后經膠州法院審理認為,劉海生前未婚,去世時未立遺囑。因此,劉海所遺留的兩套房屋的所有權,應當由其父母繼承取得。由于劉文興、李秀娥均已去世,其二人在去世前既沒有進行財產分割,也沒有寫下遺囑。二人遺留的一套房屋及劉海所遺留的兩套房屋,均應作為被繼承人劉文興、李秀娥的遺產進行分割。而劉波等四兄弟姐妹作為第一繼承人,均有權對遺產進行繼承。
最后,經法院一審判決,由劉波、劉濤二人分別分得一套52.76平方米的房子,而劉芳、劉婷姐妹二人共同占有那套72.08平方米的房子。一審宣判后 ,老四劉濤不服法院判決,便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庭審現場:各方均不同意調解 9月10日上午,這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第29審判庭開庭審理。當天上午9時30分,上訴人席上坐著劉濤及其代理人,劉濤的妻子李娜則坐在旁聽席上。約10分鐘后 ,劉波、劉芳、劉婷也匆匆趕到,并在被上訴人席上落座。
“都是一家人,為了多分一點遺產而鬧上法庭多不值啊,你們愿意不愿意接受法院調解?”為了最大限度挽回雙方親情 ,在正式開庭審理之前,法官詢問雙方意見。劉波表示可以調解,但是應該按照繼承法規定,對遺產進行分割。而劉濤則堅持認為,因為自己照顧父母、長兄多一些,所以自己應分得面積最大的房子,剩下的兩處房子由兄弟姐妹四人均分。
見雙方均堅持各自的意見,互不讓步,法官提出一個折中方案:由劉濤得72.08平方米的房子,劉波得面積52.76平方米的房子,剩下的另一處房子由劉芳、劉婷均分。不過,這個方案隨即被劉芳、劉婷二人否定,“堅決不行”。
焦點一:是誰照顧了大哥? 見調解不成,法官宣布開庭審理。在正式開庭之前,為了避免雙方情緒激動而造成法庭秩序混亂,法官提醒雙方庭審過程中要保持克制,不要有過激的語言、動作。
在法庭調查階段,劉濤重申,跟其他三人相比,他盡了更多的贍養義務,且母親生前還曾經表達過“將遺產分給我”的意思,即便不能繼承全部遺產,也應該多分一部分遺產給他。
劉濤說,1992年3月至1993年8月期間,因大哥生活不能自理,他曾將大哥接到自己的單身宿舍 ,對其進行照顧。并且,1994年大哥去世后,由他出錢為其辦理了后事。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劉濤當庭出示了購買棺材的發票。
“那時,我母親身體不舒服,他們又不湊邊,照顧大哥的任務由我自己承擔?!眲齽傉f完,被上訴人席上的大姐劉芳便發出笑聲表示抗議。“俺媽身體挺好,當時主要是她去照顧(大哥)的。有時二哥去帶著洗洗澡,我們也有時去送個飯。”小妹劉婷說。
而二哥劉波也表示,一開始大哥生活能夠自理,只是在1993年4月份才開始住院的?!爱敃r我們都去照顧過,有一次大哥還跟我說‘你弟弟(劉濤)不是個東西,咱媽讓他來送飯,他都不來’”?!?992年時,你還沒有結婚,單身宿舍連鍋碗瓢盆都沒有,你怎么照顧大哥的?”劉波說,在1994年春節時,他將大哥接回家,過完春節不久,大哥便因尿毒癥去世了。
不過,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劉濤還請來當年的同事李某出庭作證。李某表示,當時他和劉濤同住單身宿舍?!敖洺Hニ掖T,大哥確實在他的單身宿舍住了大約一年的時間?!崩钅痴f。
焦點二:誰對父母盡孝? 此外,兄弟姊妹四人是否對父母盡到了贍養義務也成為庭審的另一個焦點。劉濤表示,因為和父母同住一個小區,平時都是由他照顧父母的生活起居。而二哥、大姐、小妹“根本就沒有照顧過”。
劉濤當庭表示,大姐劉芳曾經因不贍養老人,跟母親在原膠南法院打過官司;二哥劉波則曾經在1988年簽過一份協議,明確表示對兩位老人一概不管,并放棄對老人遺產的繼承權。“對父母都這樣了,怎么可能盡到贍養義務?”劉濤當庭氣憤地說。
針對這些說法,二人也分別進行了辯駁:“我跟我媽打過官司?法官可以去法院查,到底有沒有這樣的案底。”而劉波表示,劉濤所說的那份協議是由其前妻簽的。當時因前妻跟父母關系不好,由前妻簽字寫了不贍養老人的字據,“但是,我始終都沒有簽字,而且一直照顧老人”。
庭審過程中,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劉濤還請來了幾位街坊鄰居前來出庭為自己作證。其中,兩位證人當庭表示,很少見到劉波、劉芳前來照顧老人。“這個小妹妹倒是見過幾次?!贝送?,證人還表示,劉芳和老爺子、老太太的關系不好,曾見到其當街和父母吵架。
而二哥劉波則稱,因為弟弟劉濤經濟不寬裕,很少從經濟上對父母進行幫助,“即便是買5毛錢的豆漿,都要跟我媽要錢 ”。大姐劉芳也表示,不管是對大哥還是父母,兄弟姊妹四人均盡了一定的贍養義務,不存在劉濤所言只有他一人照顧的說法。而劉波表示,“他(弟弟劉濤)1996年才結婚,他怎么照顧爹娘?”法庭上,劉波剛剛拋出這一疑問,劉濤立即反擊稱:“我有一口飯,也想著爹娘,而你都是自己吃。”
庭審過程中,劉濤表示,母親曾經表達過,要將名下大部分房產留給他。他說:“但是,因為害怕被他們來鬧,所以就一直沒有寫遺囑?!眲垇淼囊晃蛔C人表示,曾經聽老太太(劉濤母親)說起過此事:“虧得有這么個小兒,不然我早死了。等以后,我得把房子都給他(劉濤)?!?
爭議不斷:證人出庭遭到謾罵 在庭審剛剛開始10多分鐘時,劉濤的妻子李娜便由旁聽席坐到上訴人席位上,并跟丈夫小聲交談。法官發現后 ,責令其坐回旁聽席,并要求其遵守法庭紀律。然而,僅半小時后,她便又一次坐到上訴人席位上,隨即,被驅逐出法庭。
盡管在開庭之前,法官給各位當時人打過保持克制的“預防針”。但是,庭審過程中,雙方均多次情緒激動,并數次發生爭吵,甚至謾罵,雙方互相指責對方沒有對父母和長兄盡孝。
然而,法庭上的爭吵還發生在證人和被上訴人之間。在第二位證人出庭作證時,曾表示,經常看到劉濤照顧大哥和父母,而另外幾人很少露面。往往是證人剛剛說出口,就遭到對方大聲反問:“你在我家呆著看了?誰照顧誰不照顧,你都能看到?”這種質問性的語氣遭到法官及時制止。
在第三位證人出庭作證時,二哥劉波連連說“(情況)都知道了,大哥 ,你就別說了”。但是,這位71歲的證人,依然就其所知道的情況向法庭陳述。
他表示,因和劉濤父親住同一樓上,每天走過門口若干趟,對其家的情況比較了解?!澳?劉芳),我一次都沒看見你來過。你小妹妹(劉婷)大概平均一周能回家一趟。”這句話話剛出口,就遭到了劉婷的強烈回擊:“這么大歲數了,你怎么說瞎話。我為了照顧俺媽,工作都放棄了,我怎么可能一周才回家一趟?”“我只是依照實情說出來,沒有必要胡說八道,而且這對我沒好處!”法庭上火藥味越來越濃,法官及時提醒后,制止了吵鬧升級。
這位證人還表示,父母病危時才見過大姐,且見到過她在大街上罵父母。話剛出口,便遭到劉芳謾罵?!澳阍趺催€罵人?”“你說我罵父母,哪天哪月?有證人嗎?”“具體哪天誰能記住???”“2008年誰在家伺候父親”“那時你們輪著”“誰白班,誰夜班”“我沒去你家,也不知道”“這么大歲數不知道該說你什么”……
兩個小時的庭審后 ,法官宣布擇日再判。為了避免雙方在庭審結束后,再次發生糾紛,法官叫來法警維護現場秩序,直到雙方離開為止。
記者手記:
親人相爭無真正勝者 兄弟姐妹四人,為了三套房子,打了兩場官司。而在這次法院二審近兩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因為雙方情緒激動 ,數度發生爭吵甚至謾罵,嚴肅的法庭儼然變成了火藥味十足的戰場。
房子的歸屬問題,固然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然而破裂的親情卻并不容易愈合。市北法院一位多年從事涉及家事審判工作的法官告訴記者,因為房子而造成親人反目成仇的并不罕見。為了多分幾萬塊錢或多分幾平方米的房子,即便能贏了官司,卻輸掉了親情,長遠來看,這筆賬劃不來。親情被撕裂后,官司中沒有真正的勝利者。
近年來,隨著房價的高企,兄弟姐妹之間拋棄親情,為爭奪房產而大打出手,甚至走上法庭的事情不絕于耳。在被利益蒙蔽了雙眼,在利益和親情兩者中,有的人分不清孰重孰輕,而這起案件只是眾多房產糾紛中最普通的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
其實,金錢和房子都不是萬能的,更不是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標。面對老人的贍養和遺產的繼承等問題時,作為兒女,應做到的是:贍養老人時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繼承遺產時任其自然,不斤斤計較,這才符合親情的含義。
文/記者 李保光(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