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4月9日訊(見習記者 孫亞林 通訊員 李隆財 李成宜)“現在開庭……”4月7日,正值清明小長假,
日照東港法院濤雒
法庭審判庭內卻響起了法槌聲,法官正在開庭審理一起涉及農民工維權的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件。
2010年張某經人介紹與安徽的王某認識,并與王某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由張某負責國際海洋城某工地的木工施工。工程順利完工后,王某卻仍有13余萬元的工程款未向張某付清,導致張某無法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
為追討工程款,張某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將日照某房產開發商、浙江省某建設公司及王某告上法庭。法官在去涉案工地送達傳票時,得知被告浙江某建設公司在涉案工地的負責人不在日照,只有清明放假期間會回日照工地。
為盡快審結案件,及時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法官將此案安排在清明小長假開庭。案經送達,雙方當事人均到庭應訴答辯,經過兩個小時的庭審,案件基本事實已經查明,待當事人補充證據核實后,法官將擇日作出判決。
近年來,為解決一些上班族及其他不能在法院正常工作時間進行訴訟的問題,東港法院積極落實假日法庭、午間法庭等制度。自2012年以來,該院通過假日法庭、車載法庭審理各類案件370余件,其中以調解方式結案230余件,獲得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