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春曉 通訊員 王克星 范粟 報道
本報濟南9月16日訊 經省政府同意,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決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調整各市
失業保險金標準。這次調整后,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達到平均每人每月850元,每人每月比原標準平均增加70元,總體增幅達到9%。
據悉,我省自2007年至2014年已連續8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今年,在綜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基礎上,主要考慮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再次較大幅度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結合各市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檔次確定為3個,分別為每人每月900元、850元和800元。調整后的標準從2014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