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因總受船老大欺負,嫌疑人張某伙同李某、胡某二人將船老大韓某殺害后拋尸大海。審理過程中,因證據不足,嫌犯之一的李某最終以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10年后,在監獄表現良好的李某被提前釋放。此后,在逃的另外兩名嫌疑人被抓獲,均交代李某也參與拋尸。去年,在
刑滿釋放了7年后,李某再次被警方抓獲。近日,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李某無期徒刑。
勾結外人殺害自家老板 1994年8月,從外地來青的張某一直在船老大韓某的捕魚船上打工,期間曾與韓某發生過多次糾紛,于是萌生了報復的想法,并把這個想法告訴自己的同鄉李某、胡某二人。次日,出海后在張某的接應下,二人悄悄藏匿于捕魚船中。當船行至大公島北側海域時,李某、胡某二人見時機成熟,從船艙竄出,開始毆打韓某。在船艙外的張某聽到聲音后也趕了過來,與胡某一起拉著韓某往發動機飛輪上撞擊,韓某昏迷后,二人聯手將韓某拋入大海。
此后,李某從后艙取走韓某攜帶的1萬2千余元,三人靠岸后開始分贓棄船逃跑。兩天后,有市民在石老人海水浴場漲潮時發現韓某尸體。
昔日搶劫犯也是殺人犯 警方迅速介入調查,鎖定張某等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成功抓獲了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李某。原審中,因事發船上只有一名目擊證人徐某,且李某始終否認自己參與拋尸,最終因證據不足,李某以搶劫罪被判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而另外的兩名嫌疑人則在逃。轉眼到了2006年,李某因在監獄表現良好,減刑2年后釋放。案件也告一段落。
2011年,嶗山警方成功地將在逃多年的兩名嫌疑人抓獲。審訊中,二人均稱李某也參與了將船老大扔入海中的犯罪過程。近日,法院認定,原審被告人李某及同案犯張某、胡某都對被害人韓某實施了暴力行為,并一同將被害人推入海中。證人徐某與本案沒有利害關系,證言真實性強,判定李某確實參與了拋尸的過程,以搶劫罪判處李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記者 樊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