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平出事后四年來一直瞞著母親,也沒敢回母親家。
王冬平靠輪椅活動,學著解決一些生活問題。
半島都市報9月3日訊(記者 林剛) 2010年4月25日,28歲的王冬平駕駛三輪車從即墨返回城陽的住處,經過通濟街道一條東西向水泥路(原204國道)時,由于沒有路燈,被橫在路面的
枯樹絆倒側翻,導致半身
癱瘓。遭遇此劫的王冬平不敢將此事告知病重的母親,由于枯樹的“主人”難確定,他默默打了四年官司,告了六家單位,至今沒拿到任何
賠償。9月3日,記者在見到王冬平時得知,生活已經沒有著落的他,連一年前申請的低保也遲遲沒有獲批。
王冬平是平度市舊店鎮后寨子村人。9月3日中午,記者來到他位于城陽區明陽路的家,客廳里還擺著他結婚時的照片,事發后他和妻子已經離婚,而當年帥氣的小伙子,現如今已經頹廢了不少。再提起四年前的那場意外,王冬平依然心有余悸,“那天晚上我開車送工人回家,平時都是不走那里的,當時也不知道為什么選了那條路。”王冬平說,事發后幸好一位好心的過路人報警,經醫院診斷,他的胸3椎體暴力骨折脫位伴癱瘓、肩胛骨骨折、頭皮裂傷等被鑒定為一級傷殘。
提起車禍后的生活,讓王冬平難以接受的是沒完沒了的官司。2010年12月28日,王冬平向即墨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青島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以下稱即墨公路局)。開庭過程中,該局主張該段道路非其管轄范圍,但未提交證據證明,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即墨公路局作為公路管理義務人,負有管理不當的責任,賠償原告王冬平952819.36元。此后,即墨公路局提起上訴,并提交證據證明其非事發路段管理人,該案件又被退回審理。
之后,王冬平追加了青島市公路管理局、青島市公路管理局城陽分局、即墨通濟街道辦事處、即墨市通濟街道辦華僑村民委員會、即墨市通濟新經濟區管委會等被告,最終即墨法院一審判定:通濟街道辦應該按照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王冬平845995.75元。今年6月3日,即墨市通濟街道辦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目前該案還需要進一步審理。
■疑點 涉事路段經多年變遷到底歸誰管成了難題 此前,即墨市公路局在上訴書中提出,原204國道自煙臺起,經青島、日照、連云港到達上海,在青島境內有214.1公里,分別由萊西 、即墨、嶗山 、膠州、原膠南的五個公路管理機構負責養護,即墨市公路局負責的路段為北起靈山南至東城,全長32.03公里,而事發路段為東城至膠州段,屬原嶗山區公路局(目前該局已經不存在)管理路段,1991年6月22日因為流亭立交橋通車改道而廢棄,不再屬于204國道,而204國道已經由國家相關部門重新界定。
根據即墨法院關于此案的判決,爭議的焦點是發生事故路段及枯樹的管理、維護單位,最終即墨法院以涉事路段及樹木在通濟街道行政區劃內,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判定通濟街道辦擔責。
在審理過程當中,即墨市公路局稱,根據《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國道、省道均設有明顯的標識,該局養護的公路限于即墨境內在編的國道、省道,王冬平發生事故的地點及路段因不屬于國道、省道,不屬于該局的管理范圍。在庭審過程中,即墨市公路局也提出,事發路段曾由通濟街道辦進行過路面硬化,并在路兩側栽植樹木。
由于嶗山區公路局已經不存在,王冬平將其上級部門青島市公路管理局列為了被告,市公路管理局稱,事發路段不屬于其管理和維護的單位。而青島市公路管理局城陽分局則稱,該局成立于1994年,只負責城陽區內的國道省道。
即墨市通濟街道辦在庭審時稱,根據相關規定,地方各級公路主管部門主管本地區的公路事業,公路因改線等情況變化,個別線路失去原有作用,經上一級公路主管部門核準并辦理有關手續,可改作其他用途。涉事道路原是204國道,管理責任主體系交通運輸部門及公路管理部門,現在雖然改道,但原來的公路所有權仍歸國家所有,廢棄并不意味著所有權轉移,只是道路行政級別發生了變化。而且涉事道路作為國道從1991年報廢,這么長時間沒有進行處理,作為管理責任主體,交通運輸和公路管理部門負有責任。在上訴狀中,通濟街道辦也提到,事發路段雖然由其進行了整修,但該行為不足以證明其對該路段擁有所有權、管理權。
■心酸 出事四年,沒敢返鄉見母親申請低保,到現在也沒著落 “兒啊,你是不是把媽給忘了?”這四年來,每當王冬平給在老家的媽媽打電話時,媽媽的這句話總讓他潸然淚下,“出事后,四年了沒回過老家。”
王冬平兄弟三人中,他排行最小,母親生下他后,精神就有些異常了。“我媽媽身體很好,在她結婚前,家里是做木工的,后來在她20歲左右的時候,干活時被一個釘子傷了頭。”王冬平說,說,當時母親沒在意,直接把釘子拔了出來,傷口沒有用心處理,以至于后來引發了后遺癥。
眼看中秋節就要到了,王冬平很想媽媽,可又不敢讓老人家知道真相,只是說自己在外面很忙,生怕媽媽知道真相后受刺激,導致病情再加重。最近,王冬平經常會半夜突然醒來,想念自己的母親,“雖然心里非常難受,可是沒有辦法,前年過年的時候,我跟媽媽通過視頻看了一下對方,她看到我的樣子放心了,可她哪里知道,我已經不能走路了!”
發生意外后的這四年,王冬平失去了經濟來源,2012年3月,妻子與他通過法院調解離婚,房子歸他所有,剩下的貸款也需要他自己償還,可對于失去收入的王冬平來說,自己還貸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兩個哥哥暫時把這筆債務攬了過來。
關于王冬平的遭遇在網絡發布后,有網友表示了同情,也有網友捐了一些錢,也正是靠著這些善款,王冬平勉強維持著生活,樓下超市會幫忙送點菜,他自己做一個菜能吃上一兩天,“今年到現在,我只下過兩次樓,一次是同學過來把我背下樓,另一次是堂弟來這里,出事這些年里,我幾乎都是一個人在家。”
為了讓王冬平能生活下去,2013年,家人幫他申請了低保,他所在的后寨子村村委負責人,將申請材料上報給舊店鎮政府,2013年10月,曾有人讓王冬平申辦一張銀行卡,以后低保金將發到卡里,可一直到現在,王冬平沒有領到任何低保救助金。
對此,記者聯系了舊店鎮政府,一位工作人員稱,低保需要一批批辦理,王冬平的申請正在辦理中,至于為何當事人申請了一年都沒有結果,工作人員稱這由民政所負責。當記者聯系該鎮民政所時,工作人員稱負責人已經外出,撥打民政所陳主任的手機,也一直無法接通。 文/本報記者 林剛 圖/本報記者 孟達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