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衛計委網站消息,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結構趨向平衡,9月2日,國家衛計生委公布《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中規定,介紹或組織孕婦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即日起至10月2日向社會征求意見。
據意見稿介紹,對介紹、組織孕婦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縣級以上衛生計生、公安等部門應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是指除經醫學診斷胎兒可能為伴性遺傳病等需要進行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以外 ,所進行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
意見稿明確指出,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同時,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介紹、組織孕婦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
實施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 ,應當由醫療保健機構組織 3名以上具有臨床經驗和醫學遺傳學知識并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集體審核。經診斷,確需人工終止妊娠的,由鑒定機構為孕婦出具醫學診斷報告,并通報當地縣級衛生計生部門。中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