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 近日,一份所謂的《教育部關于藝術方面的新政》在微信和網絡上流傳,引發社會關注。2日,教育部在其官方微博——“微言教育”上辟謠,明確各類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等級不得作為學生獎勵或升學的依據。
教育部表示,網傳消息中所稱的“音樂、舞蹈、美術藝術水平考試將正式納入小升初 、初中升學考試成績,各占50分,15分由任課老師自評,參加三獨比賽(獨唱、獨奏、獨舞)獲得一等獎的加5分,另外30分為中外音樂簡史理論考試”等,均不屬實。
教育部重申,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是國家規定的從小學到高中的必修課程,需要對學生藝術素質評價等進行必要測評。該結果除藝術院校、藝術專業外,不作為中考和高考的考試科目。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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