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
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下稱《規劃》)8月28日至9月4日向社會公示并征求意見。《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2%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2%左右。支持濟南、青島等設區市調整行政區劃,
增加市轄區;推進德州、聊城、濱州、菏澤近郊的縣(市)撤縣設區,解決“一市一區”問題。
實現700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53.75%,遠低于我國發達地區平均水平。目前,全省城鎮化率從1978年的13.46% 提升到2013年的53.75%,年均提高1.15個百分點;戶籍城鎮化率達到42.97%。
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2%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2%左右。努力實現7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濟南、青島等市城區達到年均增長6~8萬人。
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限制。濟南、青島等城區人口300~500萬的城市應適度保持落戶規模和節奏,科學確定各類人才的落戶條件,建立階梯式落戶通道。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對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合法穩定職業的范圍、年限等作出合理規定,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規定不得超過5年。在城區人口100萬至300萬的城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 ,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在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城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 ,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全面放開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在縣(市)街道辦事處、建制鎮鎮區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 ,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符合條件務工人員可申公貸 分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先存量、后增量,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內、后省外,先失地農業人口、后其他農業人口,先進城務工人員及子女、后投靠親友的順序,有序推進各類群體轉為城鎮居民。
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全部納入輸入地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擴充教育資源,確保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按照就近原則在輸入地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到2020年,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比例達到99%。建立健全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學生學籍轉接提供便捷服務。杜絕各類歧視性政策,不得向農業轉移人口子女收取或變相收取借讀費、贊助費、擇校費等費用。逐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普惠性學前教育以及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的實施辦法。
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具有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金融服務制度,對興建農民工公寓的個人和機構,鼓勵金融機構為其提供長期低息銀行貸款。審慎探索由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到2020年基本完成6000個左右城中村改造,實現1000萬左右城中村居民市民化。到2020年改造城市棚戶區和獨立工礦區棚戶區150萬戶左右,使居民住房條件明顯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