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張先生跟記者反映,自己在
青島昆泉物業管理公司工作,入職的時候明明跟公司簽了
合同,但是自己手里卻并沒有合同,這是正常的嗎?
8月26日上午,城市信報記者采訪了市民張先生,他說:“大約四五個月前,我到一家物業公司當保安,入職的時候,公司就跟我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當時卻沒有把勞動合同給我一份。后來,我覺得公司這樣做不對,就跟公司里的工作人員要一份合同,卻沒人給我,也沒人給我解釋到底為啥不給。”張先生說。
為了了解相關情況,8月26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張先生所在的青島昆泉物業管理公司,有工作人員跟城市信報記者解釋說:“因為我們公司規模比較大,有幾百位一線員工,所以大部門一線員工的用人事宜,我們都交給了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痹摴ぷ魅藛T介紹:“像張先生也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如果有合同問題需要處理,也歡迎員工聯系公司,我們會幫忙協調解決?!?br>
而針對此事,記者采訪了山東頤衡律師事務所的叢偉律師,叢偉律師給勞動者們提醒說:“按照法律來說,勞動者有權持有一份勞動合同,為了防止某些企業在簽訂合同時采取強硬態度,建議勞動者要求企業先蓋章,勞動者后簽字,在簽完字以后,直接留一份合同。”記者 任加祿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