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張某被帶進李滄法院執行局。記者 何毅 攝
法官凌晨執行,令不少被執行人感覺突然。記者 高緒亮 攝
8月26日,李滄法院、
市南法院分別組織強制執行。見法官清晨登門,“
老賴”們姿態百出。有人埋怨法官不提前打招呼,有人干脆耍賴并罵人,還有的謊稱自己不是被執行人……當天,李滄法院、市南法院共對40余起案子的被執行人進行強制執行,其中18人被拘傳,7人被司法拘留,執結案款300余萬元。采訪時記者了解到,隨著中秋節臨近,本市兩級法院加大了執行力度,“老賴”們如果想過個安穩中秋,最好老老實實地到法院履行義務。
一聽要拘留,態度馬上變 8月26日凌晨5時30分,記者跟隨執行法官來到成武支路被執行人趙某某家。據介紹,趙某某的丈夫生前租賃了單縣路87號的一家網點,租賃合同于2012年6月到期,但直至2014年8月,還有4萬元房租未付清,2年以來拒不騰房。“找誰?”執行人員敲門后,屋內一名女子朝外面喊。當執行人員告知身份后,這名女子打開了門,但拒絕跟執行人員到法院,同女兒一唱一和:“憑什么讓我去法院?怎么證明你們是法院的人?你們有文書嗎?”“你們都出去,我要換衣服才跟你們走!”最后在執行文書面前,趙某某無法再爭辯,只能從言語上逞強。隨后,趙某某被執行人員帶回了市南法院。
到了法院后,當被執行人員告知,如果不能還錢或未能達成調解協議,將會面臨拘留時,趙某某情緒馬上穩定下來,頻繁打電話尋求幫助,并聲稱自己已經上訴。針對這種情形,市南法院執行人員立即同市中院取得聯系,市中院告知趙某某并未被認定為上訴。8月26日上午,經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謊稱不在家,當場被揭穿 “你是楊某嗎?”5時45分許,另一路執行人員來到紅島路被執行人楊某家,開門的男子面對執行人員詢問,明確表示自己并不是楊某,還撒謊說楊某不在家。當申請執行人上樓站在男子面前時,謊言立即被拆穿。原來,楊某由于害怕被抓,就對執行人員謊稱自己不是楊某,企圖蒙混過關。
據了解,2009年1月,楊某向賀某某借款23萬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年利率為10%。2009年11月,楊某再向賀某某借款591250元,約定借款期限為三個月。后來,楊某只還款7萬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共計774250元未還。
在法院,楊某一再表示自己很“無辜”,還稱賀某某給他錢是讓他幫著理財,并不是借錢。而他目前沒有錢款能歸還。協商無果,目前楊某已被拘留。
中學生打人致傷,母親被強執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3月1日,因瑣事發生爭執,青島某中學學生小顏一腳踹倒小許,小毅上前朝著地上的小許踢了幾腳。受傷后,小許被送至附近的醫院接受治療,共計花費醫療費7000余元,經司法鑒定,小許左膝韌帶及半月板損傷致殘程度為十級。
李滄法院審理認為,小顏對小許受傷承擔主要責任,小毅承擔次要責任,小顏賠償4.2萬元,小毅賠償1.8萬元,二人相互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于二人均系未成年人,其賠償責任應由其監護人承擔。
然而,法院判決生效后,小顏父母拿出6600元賠償款后,便以家庭困難為由,拒絕賠付。記者了解到,8月26日下午,小顏的母親吳女士和小許的父親許先生達成還款協議。“還有朋友欠我兩萬五,等下周他還了我,我立馬就把錢送到執行局來。”吳女士表示,剩余的欠款過段時間再還。
打傷人被判賠7.1萬,男子不賠 記者了解到,幾年前,逄女士將房子租給張某開旅館。在租賃合同到期后,張某遲遲一直不肯搬離,無奈之下,逄女士將對方強制遷出,張某對其產生怨恨。2009年5月25日,張某來到逄女士住所,二人發生撕打。經法醫鑒定,逄女士屬輕傷。此外,面部及肢體多處擦傷,屬輕微傷。
后經李滄法院審理,張某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賠償逄女士各項損失7.1萬元。判決生效后,張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賠償義務。
8月26日上午,記者跟隨執行法官來到位于重慶路上的一處筒子樓。打開房門后,張某的妻子情緒激動,并對法官一陣吆喝:“大清早的,還沒睡醒,你們這么多人來干什么?”來到臥室后,記者看到,張某正在用電腦玩斗地主。“你們來也不提前打個電話,弄得鄰居都看熱鬧,影響多不好啊。”張某說,“不用帶這么多人,我知道這是你們的工作需要,你們讓我干什么盡管說,我都配合。”
在被帶往法院的路上,張某給妻子打電話稱:“我有心臟病,放心,他們不會拘留我的”“即便拘留,頂多也就半個月”……
記者了解到,因為張某一直不肯還款,當天即被司法拘留,并被送往醫療條件相對較好的普東看守所。
延伸
一天執結案款300余萬元 據了解,從8月26日凌晨5時開始,市南、李滄法院分別開展中秋節前凌晨集中執行行動。當天,市南法院共拘傳被執行人9人,經過辦理,有1人全部履行完畢,有6人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共執行回案款73萬元,另有2人被處以司法拘留;而李滄法院共拘傳被執行人9人,司法拘留5人,7名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來到法院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或接受詢問,共執結案件8件,結案標的230余萬元。
據李滄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集中執行重點對人身損害賠償、交通肇事、民間借貸案件中多次傳喚拒不到庭和以各種方式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展開。據了解,在今年的執行工作中,李滄法院除通過集中執行、節前執行的方式加大執行力度以外,還通過運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限高(限飛)令、拒執罪追究等手段,加大執行力度。今年共將84名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黑名單”,5名被執行人涉嫌拒執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向45名被執行人發出限高(限飛)令。
三千“老賴”被曝光,12人獲刑 記者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自從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后,青島全市法院已公布四批共3030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 2427名、法人或其他組織603名。這些信息均在最高法院網、青島法院網及相關新聞媒體、網絡媒體上向社會公開發布。此外,法院還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報給銀行、工商、稅務、民政、房地產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和部門,使一大批失信被執行人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阻被拒,實行信用懲戒。
同時,為了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打擊力度,青島兩級法院還充分運用刑事處罰、限制高消費(限飛)、限制出境、采取強制措施、實行財產申報和強制審計、懸賞舉報等反規避執行措施,不斷加大強制執行力度。目前,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交公安36案 38人 ,其中判處有期徒刑5案5人,判處緩刑7案7人。向406個案件的417名失信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其中對32名限制出境,對267名限制乘坐飛機。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拘傳722名,司法拘留299名,罰款65名97萬元。記者 李保光 許乃丹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