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杭州8月23日電 杭州市法制辦擬定的《杭州市老年人權益保障規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已經開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這部
法規在保護老年人權益方面作出了多項規定,其中包括
禁止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啃老”,對于虐待老人的養老機構最高可罰款3萬元。
草案明確了贍養義務人范圍、贍養義務內容,特別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以及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針對現實中老年人住房等財產權益易受侵害以及老年再婚的婚姻自由難以保障等問題,草案進一步強調了對老年人財產權和婚姻自由權的保護,要求相關部門對他人代理老年人處理財產事務履行特別注意義務。
在社會保障方面,草案提出建立八十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津貼制度,并規定了獨生子女家庭扶助、特困人員供養、生活無著老人救助等內容。
在打造老年宜居環境方面,草案重點規定了無障礙環境建設,政府推進公共服務設施改造,推動和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同時還明確了建設養老設施的人均用地量化標準,新建住宅項目配建養老設施的量化標準。
■爭議
此舉是否把道德問題法律化? “子女收入不高,老人貼補貼補,犯得著要立法去管嗎?”有網友評論說,這一規定是將道德問題法律化。
專家認為,民法通則、物權法都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而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根據法律的這些規定,父母對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再承擔撫養義務,當然可以拒絕其提出的經濟資助要求。”
也有網友稱,其實,很多老人是情愿被“啃”的,這與中國傳統文化有關。在中國傳統中,父母子女之間,你我界限分得不是很清。一般認為,父母的就是子女的。不能排除一些子女游手好閑、好逸惡勞,父母本不愿縱容子女的行為,但扯不斷的親情讓他們無法強硬地拒絕。新華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