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 田潁) 液氨是一種危險的制冷化學品,但由于液氨成本低使用簡單等特性許多企業都在用。為了確保膠東轄區內企業的生產安全,18日上午膠東綜合執法中隊聯合安全監察部門對膠東部分
涉氨企業進行檢查,禁止企業使用
液氨制冷。
18日上午,膠東綜合執法中隊出動了十幾名隊員針對轄區內的涉氨企業進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檢查范圍主要是針對于家村的食品企業及辦事處便民服務大廳附近的食品加工企業。檢查組共檢查了22家生產企業,發現部分企業仍在使用液氨制冷,檢查組將涉氨企業如實上報,責令涉氨企業停止使用液氨,并責令其在8月22日前停業整改完畢,屆時檢查組將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記者從安監部門了解到,液氨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與空氣混合物達到一定濃度范圍時,遇明火就會燃燒或爆炸。一旦泄漏,員工吸入后會因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臟停搏而死亡。液氨使用數量達到10噸以上的單位 ,就被列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液氨是一種危險制冷化學品,但為了節約成本許多企業仍然在使用液氨制冷。”綜合執法中隊隊長周煥錦說,每年都在頻頻上演因液氨泄漏引起的安全事故,為保障企業安全防患于未然很重要。長期以來,執法中隊一直堅持配合有關部門對于企業的生產安全進行不定期的檢查,誓要保衛人民的財產和生命安全。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