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對象被辦理了社區醫院簽約,我去找他們,他們還說出各種理由,真是太欺負人了。”8月19日,市民張女士撥打城市信報熱線80889088反映說,自己搬了一次家,張女士感覺新家附近的社區醫院不錯,就打算給對象趙先生辦理簽約。
不過,在社區門診,醫生在電腦上查詢后,告訴張女士她對象已經簽過約了,不能再次簽約。聽到醫生的話,張女士愣住了,“電腦上顯示的簽約時間是2009年1月3日,簽約地點是延吉路一家社區醫院,這樣算下來,到2014年已經5年了。”
一看情況不對,張女士趕緊趕到這家社區門診。其實,對這家社區門診,張女士并不陌生,她之前簽約的就是這家社區門診,不過,她丈夫一直沒有簽約。“我問他們怎么簽約的,從哪搞到我對象的信息,他們支支吾吾的,一時也說不上來。”張女士說,她后來想起來,2008年底一天,她到這家社區醫院拿藥,因為自己的醫保卡沒錢了,就刷了對象的醫保卡,就這樣社區門診保留了她對象的醫保信息。
“辦理簽約是我們的自由,他們要辦,也要我們同意,哪有這樣辦事的?”張女士說她詢問社區門診,有一位醫生稱曾經給她們打過電話,但沒人接。聽到這里,張女士更火了,她感覺對方不可能有她對象的電話,同時她根本沒接到對方的電話。
第一次沒得到滿意答復,第二天她又找了次社區門診。這次接待的換了一個人,張女士稱這位醫生態度不錯,一直給她賠禮道歉,說社區門診做錯了,看到對方這樣的態度,張女士也不想再繼續追究下去,最后在社區門診辦理了解約手續。
8月20日下午,城市信報記者就此事咨詢了青島
市人社局,工作人員稱辦理社區醫院簽約,只能有市民自己拿證辦理,不允許代辦,更不允許社區醫院擅自辦理,市民如果發現違規的情況,可以撥打12333投訴、舉報。記者 李冰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