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所在小區監控室的顯示屏上,多個畫面出現黑屏。(張女士提供)
家中進小偷失竊,周圍好幾個監控失靈;把車停在監控下被扎胎,一查發現監控壞了……類似的事件頻頻發生。8月16日記者調查發現,島城不少小區的監控都存在“打盹”現象,這讓不少居民心生擔憂,一旦發生車被劃了、家中被盜這些損失,小區物業該不該因為監控不好用而擔責?對此律師稱,業主在與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合同后,理應享受其提供設施完全的服務,如果因為物業公司沒有履行相應的職責導致業主受損失,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八九個監控都沒拍到賊影 “15號凌晨3點多,我正睡著覺發現家里進了小偷,起床去追的時候小偷從窗戶跳出去逃跑了,被偷了一部分現金、一部蘋果手機,還有一塊手表。”15日晚,家住李滄區東山一路的李先生撥打本報熱線96663反映,他家住一樓,當天小偷剪斷防盜窗入室行竊,損失物品價值七千余元,“離俺家單元門幾十米遠就有個監控,報警后我去居委會想查監控錄像,發現周圍八九個監控沒有一個好用的,連小偷的影子都沒有拍下來,這也太不讓居民安心了。”
家住黃島新區江山路的韓女士,對她所住小區的監控設施也頗有微詞,“前段時間我把車停在樓下的停車位,第二天早上發現車玻璃碎了,后車廂位置陷進去一個窩,我當時就去找了物業查監控。”韓女士說,然而小區物業給出的答復是“監控壞了,啥也沒拍到”。“當時這個答復讓我們很意外,平時覺得小區有監控很安全,沒想到出事了去查才發現監控‘掉鏈子’……”韓女士稱,隨后小區多位居民跟物業反復協商,這才修好了壞掉的監控。
小區監控“打盹”的不少 記者調查發現,島城不少封閉小區都安裝了監控設施,但如果不是居民需要查詢小區的監控錄像,根本無法確認這些遍布小區的監控是否在正常運轉。市民張女士告訴記者,前段時間她剛搬進青橙時代小區時,第一天晚上就發生了意外。“當晚我特意把車停在一個監控攝像頭底下,第二天早上發現車胎被扎破了好幾個洞,補都沒法補。”張女士說,當她找到小區物業想查看監控時,發現監控室的大屏幕上,有好幾個都顯示黑屏,“黑屏的就是監控壞了,而我停車附近的那個恰恰就壞了。”張女士說,隨后她要求調取附近幾個監控的錄像,卻發現有些影像沒有存盤,有些畫質太模糊,“物業說監控是開發商安裝的,質量不好跟他們沒關系。”
黃島新區五臺山路附近一小區物業的張經理告訴記者,在他們小區有60多個監控攝像頭,目前這些監控攝像頭都在正常運營中,“監控攝像頭畢竟是電子產品,也怕雨怕線路老化,安裝監控的小區很難保證所有監控都能長時間正常運行。”張經理說,監控日常維護花費并不少,維修費、電費尤其是更新費用是筆大數目,“這個時候一般會使用到維修基金,但程序會比較麻煩。因此有些小區的物業公司即便發現有壞掉的監控,也不急于維修。”
律師:業主受損物業應擔責 采訪中,不少業主訴說了自己的困擾,“如果在小區里發生失竊、車輛受損等意外,需要物業提供監控錄像幫助破案時,而物業公司在這方面偏偏無法做到,該不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對此,記者咨詢了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寶清律師,他告訴記者,業主入住小區后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公司應當履行對于業主的各項義務,包括提供設施完全的服務,保證業主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如果因為物業公司沒有履行相應職責導致業主受損失,那么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張律師說:“在以上事例中,物業公司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和物業服務相關行業規定,保證監控設備的完好并正常使用。若在居民人身財產受損時,發生小區對應的監控出現故障此類情況,在合同法上應該界定為物業公司未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承當違約、賠償責任,當然這種責任并不是主要的,肇事者才應承擔主要責任。”記者 徐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