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15日訊(記者 喬秀峰 實習生 王曉彤 ) 8月15日,市地稅局副局長孫輝業,做客“網絡在線問政”,就
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據他介紹,截至今年7月底,本市個人所得稅征收43.43億元,有近100萬人繳納了個人所得稅。
在網絡在線問政過程中,孫輝業通報了青島市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并對市民關心的問題進行解答。針對住房公積金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孫輝業提醒道,“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超過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或個人繳存比例超過12%的,其超額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按照有關規定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并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過,根據規定,由于2013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 3557元/月。因此,住房公積金月繳納基數在3倍社會平均工資之內,并且單位及個人扣繳比例12%以內的,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對繳納個人所得稅之前的扣除項目,孫輝業介紹,按現行稅收規定,可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項目有,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的公益捐贈,按稅法規定的比例予以扣除;按規定標準取得的冬季取暖補貼;按規定繳納的“三費一金”等項目,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予以稅前扣除。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