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8月14日訊 (記者 楊帆 實習生 薛俊良 通訊員 王偉) 發生車輛交通事故糟心,車損價格評估碰上亂估價、亂收費、強制定點維修等
潛規則更添堵。近日,針對市民反映強烈的交通事故車損價格評估亂象,市物價局聯合市公安交管等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事故車輛物品損失價格評估(認定)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給價格評估行業加上了“緊箍咒”。市民若再遭遇車損估價“潛規則”,可直接撥打 12345、12358舉報。
按照《通知》要求,受損車輛物品要遵循修復為主、更換為輔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主管部門,不得對事故車輛進行強制定點維修,車主可以自行選擇修理廠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價格評估公司(認定機構)進行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評估、認定。
對有隱形損壞的車輛,《通知》規定應當在征得有關當事人同意后進行拆檢勘察,以便準確判定事故車輛損壞項目和受損程度。同時,價格評估公司(認定機構)應當通知當事人、投保公司到場一起進行事故現場勘驗,共同確認修理單位,共同確認配件價格、工時費,勘驗結果方可有效。
價格評估收費要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收費標準按照政府定價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價格評估(認定)結論嚴重偏離事實,經市物價局認定專家組認定嚴重失實的,當年每發生一起,給予該評估公司、認定機構黃牌警告;發生兩起及以上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建議停止其執業資格。
同時,自8月1日起開展為期30天的清理整頓工作,各評估公司存在問題到期不能整改的,責令其停業整頓,物價部門不再辦理資質延期手續。對其違法行為將由市、縣區價格監督檢查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