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2日訊(記者 朱薪雨 見習記者 邱成峰 ) 2日,記者獲悉,《青島市育嬰
服務質量規范》和《青島市母嬰護理員服務質量規范》從即日起至8月6日征求公眾意見 。市民可登錄青島政務網查看相關規范內容,并根據指定方式反饋意見 。
記者了解到,規范中明確,育嬰師工作期間,需著裝統一整潔,指甲不超過肉際,不佩帶戒指手鐲等飾物;統一佩戴工號牌,便于識別;表情自然、親切,提倡微笑服務。
該規范還對服務機構提供服務做出了規定,要求服務機構應建立服務質量跟蹤反饋和投訴處理部門,設專人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及時征求客戶意見,了解育嬰服務員的服務情況,一旦接到投訴,答復時間不得長于5個工作日。
在同時出臺的《青島市母嬰護理員服務質量規范》中明確“母嬰護理員”指為產婦和新生兒提供生活護理的人員,俗稱月嫂,要根據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協議的約定,為產婦和新生兒提供飲食起居及衛生清潔等生活上的護理。
記者了解到,母嬰生活護理員為女性,年齡在25歲以上、55歲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上崗前應有身份證、職業資格證、健康證以及具備與等級相適應的服務技能并富有愛心,遵紀守法,無刑事犯罪記錄,無精神病史和傳染病等;在上崗服務時應著統一工作服,規范服務 。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