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31日熱線消息(記者 王璐 李暉)2010年,郯城縣的趙紅江通過轉包接下了郯城鎮
張卸濱河花苑一期18號樓的建設工程。現在,工程早已結束,墊資建設的趙洪江卻只拿到了不足工程總造價一半的
工程款。無奈之下,他通過法律途徑想要回工程款,結果雖然官司贏了,趙紅江依然未拿到錢。
趙紅江是郯城縣一名承接建筑工程的包工頭。據他介紹,2009年,郯城街道辦事處開始建設張卸濱河花苑一期,郯城縣盛翔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工程建設。2010年,趙紅江與合伙人一起從該建筑公司承包了該小區18號樓的建設工程。
趙紅江說,他負責的 18號樓于2012年竣工,并且早已正式向建筑公司上交了交工申請,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樓房一直未接收。該樓房是他墊資建設,本應撥付的工程款也一拖再拖。“經過臨沂同泰事務所對18號樓的工程造價審計,18號樓的工程造價為748萬余元。2011年工程還在進行的時候,建筑公司撥付了331萬元的工程款,之后就再沒給過。”趙紅江說,拿不到工程款,他只好貸款支付了一部分工人的工資。
趙紅江說,從2013年開始,他多次找到建筑公司,要求對方撥付工程款。對方稱,郯城街道辦事處沒有向他們撥款,所以沒法結工程款。無奈之下,趙紅江把建筑公司、郯城街道辦事處張卸居委和郯城街道辦事處告上了法庭。
2014年6月,法院判決郯城縣盛翔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趙紅江工程款,郯城街道辦事處和張卸居委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圍內承擔償付責任。雖然勝訴了,但是趙紅江至今仍未拿到工程款。
7月29日,記者聯系了郯城縣盛翔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總經理王升。王升告訴記者,之所以一直沒有撥付工程款,是因為郯城街道辦事處沒有撥款,所以公司沒有錢支付。
7月30日,記者來到郯城縣郯城街道辦事處,一名叫高軍的工作人員說他對此事不了解。同時,他還強調,郯城街道辦事處已經對該判決提起上訴了。
郯城縣盛翔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決算審計時間長影響了工程款的撥付 工程早已結束,為何遲遲拿不到工程款?記者就此咨詢了郯城縣盛翔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總經理王升。王升稱,工程決算審計時間長,影響了工程款的結算、撥付。現在,審計結果剛出來,財經資金已經到郯城街道辦事處了,很快就能拿到工程款。
王升介紹,該工程是郯城街道辦事處和張卸居委的工程,他把18號樓轉包給了趙洪江的合伙人朱朝偉。由于工程完工后,郯城街道一直沒接收,工程決算審計也未結束。
王升說,當時在把工程轉包給他們的時候,就已經約定了工程款需要墊付,現在張卸濱河花園共有11棟樓,每棟樓的承包人都是只拿到了300多萬元。
據王升稱,總的工程款應該為5000余萬元,政府前期已經按照每棟支付300萬元的標準大概支付了3000多萬元,剩下的款需要等工程決算審計結束,根據審計結果來結清。“現在,審計結果出來了,公司也已經認可。”王升說,他通過郯城街道辦事處的吳書記了解到,財政資金已經到郯城街道了,最遲下周就會劃撥到公司,公司再具體跟趙紅江他們結算。
郯城街道辦事處
已向法院提起上訴具體情況不清楚 根據盛翔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升的說法,拖欠工程款是由于郯城街道辦事處沒有及時撥款給公司。如果情況屬實,郯城街道辦事處為何遲遲沒有撥款?工程款何時才能發放?7月30日下午,記者來到郯城縣郯城鎮街道辦事處進行咨詢。
下午4點鐘,記者來到郯城鎮街道辦事處7樓的黨委辦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員說要先向領導匯報。
大約5分鐘后,一名中年男子走進來,拿走記者的記者證稱要復印一份,回來后將記者帶到5樓的一間辦公室,郯城街道辦事處的宣傳委員高軍接受了采訪。“你們說的這個事我不是很了解,不過法院既然已經判了,你們應該去找法院,不管是誰拖欠的工程款,既然已經勝訴,要是還不給錢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啊。”對于郯城街道辦事處撥款的問題高軍則不愿多說。
沒過多久,高軍走出了辦公室,等他再回來時說:“郯城街道辦事處對法院的判決已經提起上訴。”當記者想要詢問時,高軍則把所有問題推給了法院。“法院既然已經判決了,你們應當去找法院,他們知道得最清楚,我們什么都不知道。”
對于記者手中拿的法院關于此案的“判決書”復印件,高軍稱,他以前從來沒見過,他也不能確定判決書的真偽。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