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31日訊(記者 鮑福玉 通訊員 陸斌)
行駛證3月份就到期了,為了不被交警查到,司機孫某就用筆把行駛證上面的“3”改成“8”,以為這樣可以再拖5個月。7月31日上午,孫某自以為很聰明的小把戲被膠州交警當場揭穿,因變造機動車行駛證他被膠州交警依法行政拘留15天。
7月31日上午11時許,膠州交警大隊六中隊民警在揚州路與亳州路路口檢查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當民警拿到駕駛員出示的證件時,發現車輛行車證有明顯的涂改。因為行駛證都被描過,民警通過電話查詢得知,該機動車審驗時間為2014年3月,可是行駛證上面卻被描成2014年8月。因涉嫌變造機動車行駛證,司機孫某被帶回中隊做進一步審查。
孫某稱,因為該車經常去外地送貨 ,有多次交通違法行為一直沒有處理,積攢到了審驗期還是沒有處理完,自己一拖再拖就超過了審驗期。過期后,孫某開車上路因超期未審驗被罰了款記了分,這樣經常被罰,自己扣的分會越積越多,為了不被交警查到,他就想到了用筆把行駛證上面的“3”改成“8”的辦法,以為這樣可以再拖5個月。可是改完后發現自己改得很明顯,警察一看就知道有問題。為了變得更“真”,他就把副證全部描一遍,以為這樣交警就不會看出問題了,沒想到這次還是被民警識破。
“照顧照顧吧,就是用筆描了描,也不是什么大事。”孫某并沒有認識到違法的嚴重性。膠州交警對孫某變造機動車行駛證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5天,并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