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7日發布消息稱,從今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異地取現
手續費,而前兩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后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經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銀監會印發的《關于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今年8月1日起實施。通知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兩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柜臺和ATM)取現手續費?!?br>
據介紹,8月1日實施時,仍通過銀行專用存折、借記卡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在存折上和卡對賬單上進行養老金標識。人社部等要求,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變更時,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的切換工作。協調代發基本養老金的商業銀行抓緊完成相關業務流程和信息系統的升級改造,以確保免收基本養老金商業銀行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的規定順利實施。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