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
山東省公安廳獲悉,從現在開始到年底,公安機關將在全省開展集中治理
黃標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到2014年底前,全省設區市的城市建成區無黃標車通行;2015年底前,全省區域內無黃標車通行。
據介紹,截至今年7月1日,全省還有黃標車1110752輛,根據國務院與山東省簽訂的《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2015年年底前,這些黃標車要全部淘汰。
為確保完成黃標車淘汰目標任務,山東省公安機關開展了此次專項行動。據悉,此次整治重點區域為城市建成區限行區域內的道路,并逐步向縣(市)城區或道路延伸,以黃標車、無標車、冒黑煙車、未檢車、報廢車等高污染排放機動車為重點,重點查處黃標車闖禁行、無標車違法上路、駕駛報廢車上路、車輛逾期未檢驗、機動車排放黑煙、偽(變)造環保檢驗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
山東省公安機關將成立專門的執法小分隊、查緝小組等,機動靈活開展查緝行動。定期開展統一行動,確定每月15日為全省集中統一行動日,各地公安機關將聯合環保部門定期開展集中查緝行動和異地執法檢查。
記者了解到,對現場查處黃標車輛違法駛入限行區域的,公安機關將一律按照“機動車違反禁令指示標志”處罰,給予駕駛人罰款200元,計3分處理。對查處機動車未取得環保檢驗標志上路行駛的、機動車存在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排氣污染物的、偽造、變造機動車環保檢驗標志的或使用轉讓、轉借、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環保檢驗標志的,一律依據《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賈瑞君 孫培)
山東省擬試點“黃改綠” 記者7月23日獲悉,對于專業性較強、殘值較高、行駛公里數不大的部分黃標車,可以加裝尾氣凈化裝置,實現由“黃”改“綠”,繼續上路。
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謝鋒說,救護車、消防車、衛生清掃車輛、企業班車等,簡單淘汰會造成較大資源浪費。如果能夠通過增加過濾器的方式達到標準,實現“黃改綠”,也能夠計入已淘汰數量。山東已擬試點“黃改綠”,其中淄博的齊魯石化就是試點之一,預計“黃改綠”車將占黃標車總數5%-10%。(王亞楠)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