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教授吳春明誘奸事件仍在發酵,真相正在艱難地浮出水面,無論坊間還是媒體都在聚焦吳春明究竟誘奸了多少女學生,以及誘奸女學生違不違法。但僅僅局限于此,顯然忽略了另一重大命題,即吳春明是否還涉嫌其他問題,比如媒體披露的吳春明自己已“承認了和女生開房的發票在國家課題里報銷”。從法律角度看,用科研經費報銷開房費,已涉嫌貪污。
其實,但凡對科研經費稍有了解的人,都會對“吳春明”們并不陌生。科研經費屢屢被騙,令人唏噓,按照相關辦案人員的說法,由于對科研經費使用監管的缺失,科研經費正日益成為少數人的私人“提款機”。好在科技部正在建設一個透明且“各部門在一起”的科研信息部署機構,課題立項的內容、結題內容等信息,都將在官網上公開發布;還將建科研經費巡視制度,且科研課題經費使用情況至少要在本課題或本單位內部公開。相信有了良好的制度約束,科研經費終能用在該用的地方。
7月18日《北京青年報》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