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18日訊(記者 林偉萍 實習生 王曉彤) 18日,青島市物價局價格處處長于兵做客網絡問政,就居民
階梯電價政策進行了
解讀。訪談中,于兵介紹,居民階梯電價政策試行兩年后,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每戶每月電量在210度及以下,電價是不變的,經過統計,第一檔電量已覆蓋青島市91%以上的
一戶一表用戶,這也意味著9成多的居民在試行階梯電價后,并沒有多掏錢。
這次階梯電價實施范圍為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城鄉居民用戶 ,即“一戶一表”用戶。具體為:第一檔,電量每戶每月210度及以下,電價不變,執行每度0.5469元;第二檔,電量每戶每月210度至400度,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每戶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
“兩年來,青島已全面落實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從目前實施情況看,既促進了節能減排,又兼顧了群眾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于兵介紹,目前本市第一檔電量已覆蓋91%以上的一戶一表用戶,第三檔占比不足2%。對于居民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于兵答復,電價屬于省以上價格主管部門管理,省物價局文件規定,2015年底前將制定居民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待省里下發文件后,市物價局將及時貫徹執行。對于公租房、廉租房居民用戶 ,想申請“一戶多人口”用電政策,應提供與政府部門簽訂的租房合同和居民戶口簿原件,合同中的地址應與用電地址一致,而且每兩年應到當地電力營業廳辦理續期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將不再按“一戶多人口”用電政策執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