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盤鎖是用來鎖車的,卻被有的司機當成斗毆工具(資料圖)
晚報訊 杜某居住的李滄某小區位于老城區,周邊道路狹窄且停車較多。今年2月的一天,杜某和妻子駕車外出時,碰到將車停在出口處的王某。結果兩人誰也不讓誰,杜某從車里取出方向盤鎖掄向王某,王某將鎖搶下之后,又用它將杜某打傷。事后杜某將王某起訴至法院,經李滄法院審理認為,杜某和王某各自應承擔50%的責任。
事發當天下午,杜某和妻子駕車外出,行駛到小區的出口時,被一輛轎車擋住了去路。妻子按喇叭示意讓對方讓出出口位置,可司機王某卻稱,車上有孩子,讓杜某的妻子不要鳴笛,這期間,妻子搖下玻璃與王某理論,王某直接下車走到杜某和妻子的車前,雙方發生爭執。這時杜某從車里取出方向盤鎖直接扔向了王某,王某將鎖奪過去之后扔在地上,與杜某扭打起來,期間杜某還將王某的唇部咬破。王某為了反擊,撿起一旁的方向盤鎖,把杜某打傷在地。這時民警趕到,將兩人帶走。事后杜某到醫院治療,經診斷頭部有外傷,左耳也有挫傷。杜某稱自己已經52歲了,原本身體就不好,這次事故之后導致他不能開車,不能干體力活,對以后的生活和工作產生重大影響。杜某將王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4萬余元。
李滄法院審理認為,居民小區內路邊停車多,道路狹窄,過往車輛的司機應當按照秩序行車、停車,避免給別人帶來不便。這次糾紛中王某將車停在小區出口處,影響了其他車輛通過,杜某在鳴笛時沒有做合理的處理,而是與王某發生爭吵。爭吵之后兩人原本應當采取合理方式化解矛盾沖突,但杜某沒能保持冷靜,首先用方向盤鎖打王某,這使得原本的口頭糾紛變成了肢體沖突,造成雙方扭打在一起。法院認為,雖然王某停車阻礙通行是事故的最初原因,但糾紛中杜某首先用工具毆打對方,綜合兩人的過錯程度,法院認為,雙方應當各承擔50%的責任。經法院一審判決,王某需要支付杜某各項損失共計1800余元。(記者 王婷)
[編輯: 朱貴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