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將于8月1日起實施,新《條例》比原先的條例修改和增加了14條內容。其中包括未成年人乘車、新手駕駛員駕車等新增規定,以及高速公路“看天封路”改為“變速行駛”,交通事故可快速處理等規定,尤其令人關注。 記者 張譯心
惡劣天氣高速公路限速 通常,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會影響高速公路的行車安全,甚至造成多車連撞的事故。此前,為了減少事故發生,交通管理部門會對相關高速路段采取封閉措施,禁止一切車輛通行,但這也讓很多車輛措手不及。為了解決惡劣天氣導致車輛無法上高速公路行駛的問題,新《條例》明確了高速公路管理和經營單位、氣象機構,應逐步安裝高速公路氣象預警信息發布設施,以及可變限速標志的內容。
一旦遇到惡劣天氣,高速交警可以將限速要求隨時在可變限速板上公布,提示機動車按實際要求減速、降速行駛。比如,原本限速120公里/小時的路段,可以根據天氣情況改為限速80公里/小時、60公里/小時,直至將其規定到足以保障行車安全的速度。
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 為了讓高速公路真正達到 “高速”,《條例》新增規定,對機動車在同方向有二條車道的左側車道行駛,低于規定時速20%以上的,罰款二百元。同方向有二條車道的,大型客車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除因超車需要外,禁止駛入左側車道;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禁止大型客車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使用最左側車道超車,對違反規定的,罰款二百元。
節假日期間,高速公路車流量增大,很容易造成交通擁堵,一旦發生事故,哪怕是較輕的刮擦,也會“堵上加堵”。新《條例》規定,對符合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后,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安全地點 (收費站、服務區、港灣式停車帶),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或者報警。
開車接打手機罰款150元 “新手”上高速,要注意: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新增加準駕車型后的十二個月為實習期。駕駛人在實習期期間,因駕駛經驗不足,對高速公路上發生緊急事件往往不能規范處置,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對違反規定的駕駛人處一百五十元罰款。
為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增加違法成本,新《條例》對“駕駛時使用移動電話或者其他通訊工具”等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由罰款一百元提高至一百五十元;對“機動車駕駛人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等違法行為處罰標準,由罰款一百元提高至二百元。
未滿12歲未成年人禁坐副駕 山東高速駐青島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原先的條例是2006年省人大制定通過的,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增多等現狀變化,新《條例》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有關意見。本次修改幅度較大,涉及面廣,修改和增加了14條內容,其中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乘坐副駕駛位;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為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椅;統一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幅度和標準等條款引人關注,希望駕駛員能多加注意,嚴格遵守新規。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