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6月11日訊(記者 周衍鵬 通訊員 杜晨晨) “我說謊了,是我自己后退時不小心掉到了溝里……”一場借助
測謊儀進行的心理測試還沒結束,被測者彭某便承受不住精神壓力,承認他對警方說了謊。日前,平度市檢察院利用測謊儀成功查清了一起案件的事實經過。
2013年6月的一天,張某在街上偶遇欠了自己5000元錢的彭某。此時已經超過約定還錢日期五個多月了,但彭某還是說沒錢還。張某一聽就急了,拉住彭某的手不讓他走。彭某順勢咬住了張某的右手拇指,被咬疼的張某一邊試圖拽出自己手指,一邊用另一只手將彭某的臉推開。推開彭某后,張某一看自己的手指被咬傷了,立馬掏出手機撥打110報警,而此時彭某在向后退時跌倒在路邊的排水溝里,
摔傷了腰部。民警到來后,彭某一口咬定他是被張某推進溝里的,張某則一直喊冤。經過鑒定,彭某的第二、三腰椎右側橫突骨折。
由于彭某、張某兩人爭執時現場并沒有證人和監控設備,兩人又各執一詞,為弄清事實真相,平度市檢察院決定“請來”測謊儀尋找突破口。借助測謊儀,檢察院技術部門心理測試干警首先對彭某進行了數字測試,使他認識到心理測試的準確程度,給他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在隨后的犯罪情節測試、準繩測試及綜合測試中,彭某在面對一些問題時都表現出較強的反應,心理測試人員由此認為彭某有撒謊的傾向。測試結束后,測試干警馬上告訴彭某他沒有通過測試,并再次詢問案件的真實情況。此時彭某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他開始承認,是后退時不小心掉到溝里摔傷了腰部,與張某無關。目前,公安機關已將此案撤回。
據了解,今年以來平度市檢察院共在16起涉嫌交通肇事、入室搶劫等沒有目擊證人的案件中應用了測謊儀,在其中的14起案件中,測謊儀“立了功”,輔助辦案人員準確辨別供詞真偽,為辦案部門及時獲取偵查方向、快速理清案件事實提供了有力幫助。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