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程芃芃 通訊員 竇承運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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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訊 為進一步優化淄博全市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環境質量全面改善,近日,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實施燃煤總量控制加強燃煤削減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以2013年為基準年,2014-2015年全市燃煤消耗總量每年比上年削減100萬噸。其中,2014年淄川區削減25萬噸,博山區削減18萬噸,臨淄區削減40萬噸,高新區削減17萬噸,其余區縣確保不新增燃煤量。
為確保完成目標任務,《意見》提出了六項工作措施:一是嚴格控制涉煤項目的審批。按照"先削減后審批"的原則,嚴格執行區域燃煤總量減量替代規定。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三是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力度。鼓勵和支持現有燃煤企業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力度,提高燃煤企業能源利用效率和節煤能力,逐步降低產品燃煤單耗。四是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煤制氣、天然氣、太陽能、風能及地熱能等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工作,努力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燃煤消耗。五是大力發展高效清潔能源技術。六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綜合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