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青島市召開2014年初中學生
學業考試考務管理及市級檢查員會議,安排部署了今年的中考工作。據悉,今年島城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將于6月11日~17日進行,將有7.11萬名九年級考生、7.66萬名八年級考生參加考試,全市設11個考區、123個考點。自今年起初中學生學業考試由市招考辦負責組織,首次實行題卡分離的考試形式和全市統一網上閱卷。
7月4日公布考試成績 記者從30日召開的2014年初中學生學業考試考務會上獲悉,今年青島市初中學生學業考試考期為7天,將于6月11日~17日進行。將有7.11萬名九年級考生參加畢業考試,同時有7.66萬名八年級考生參加考試。
記者從考試時間表上看到,6月11日至6月13日將進行九年級學業考試,6月14日將進行八年級地理、生物八年級學業考試,6月15日至16日將進行九年級英語口語和聽力上機考試,6月17日將進行八年級信息技術考試。根據考試安排,考試成績將于7月4日公布。
今年中考全市設11個考區、123個考點。另外,今年的中考有一些變化值得引起考生注意。其中,今年統一了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成績。今年所有批次錄取總成績計算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口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及體育與健康等7門,共計665分。所有初中畢業生均應參加英語聽力、口語上機考試和體育測試。
首次實行題卡分離的形式 自今年起初中學生學業考試由市招考辦負責組織,首次實行題卡分離的考試形式,考生要在專用答題卡上答題。另外今年中考全市統一網上閱卷。
記者從青島市2014年初中學生學業考試答題卡的填寫要求中了解到,答題卡的內容包含:條形碼粘貼區域,考生基本信息填寫部分(包括:考生姓名、考試號、座號),考生注意事項,第I卷填涂區域,第II卷答題區域,缺考標記填涂區域六個部分。
答題卡填寫的基本要求為: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答題卡上注明的注意事項,并仔細核對條形碼上的信息與個人信息是否相符,再將姓名、考試號和座號填寫在規定位置,每張答題卡背面左上角需重復填寫姓名和座號。
按規定選擇使用考試用筆,各科目第I卷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修改時,要用橡皮擦干凈;第II卷需使用0.5mm的黑色簽字筆作答,考生須按照題號在答題卡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的答案無效。題目要求作圖的,如果需要使用鉛筆,必須用2B鉛筆,要求圖像清晰。姓名、座號及考試號同樣須使用0.5mm黑色簽字筆填寫。
考生須按照題號在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的答案無效。答題時如需要對答案進行修改,可用修改符號“==”將要修改的答案劃去,新答案書寫在劃去答案的上方或下方,但不能超出該題的答題區域。嚴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帶等輔助物修改。
考生答題時應書寫規范,避免書寫過于潦草或字跡太小等情況;應保持答題卡卷面的清潔,答題卡不要折疊或破損。嚴禁考生在答題卡的圖像定位點(即黑方框)周圍做任何涂寫或標記。
思想品德開卷考試 根據青島市2014年初中學生學業考試考試規則,考生在每科考前20分鐘(第一科考前30分鐘)憑準考證進考場,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放在課桌左上角備查。考生只準攜帶必需的文具,如2B鉛筆、0.5mm黑色簽字筆、圓規、三角板、橡皮(思想品德為開卷考試,可以帶參考資料)。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無線耳機、移動電話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設備、計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規定以外的資料、文具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考生遲到30分鐘,嚴禁入場;開考后30分鐘,經監考員允許方可交卷出場,提前交卷出場的考生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遇試題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答題卡、試題、草稿紙自上而下的順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等候監考員查收。
■相關鏈接 違紀三次試卷作廢 中考考務會議針對今年考務工作新的變化,以考試安全保密和規范考務管理為重點,對與會人員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考務工作培訓。今年將對初中學業考試違紀和作弊考生試卷實行嚴厲規定。
其中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將針對5種情況,分別給予有關科目違紀第一次扣除10分、第二次扣除20分、第三次試卷作廢的處理:攜帶規定以外的資料、文具和通訊設備進入考場不主動交出;開考信號發出前答題;在考場內交頭接耳 、互打暗號和手勢;在考場內有意將自己的答卷讓他人抄襲;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仍繼續答卷。
另外還規定,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填寫姓名、考號或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標記的,該科扣除20分;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或改題以及在答卷上使用修正液的,涉及到的答題判為零分;在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卷的,該科試卷判為零分;用不合規定的筆填涂答題卡導致閱卷機不能正常辯識的,答題卡上的客觀題判為零分;英語口語考試錄音中故意制造與考試無關的聲音,或者不文明語言,該題判為零分。
考生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該科試卷作廢:在考場內接傳或交換答案、答卷的;在考場內抄襲或強搶他人答卷的;將試卷或答卷帶出考場的;在考場內利用無線通訊工具作弊的;在試卷上故意填寫他人的姓名、考號或替代他人考試的;在考場內吸煙、大聲喧嘩等,經勸阻仍不改正的;在試卷上亂寫亂畫,出現與本學科答卷無關內容的。
考生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取消其當年的考試資格:拒絕、阻礙考試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威脅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或公然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的;故意撕毀試卷或答卷的;故意擾亂考場、閱卷及其他考試有關工作場所秩序的;偽造證件、證明、檔案以取得考試資格的。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