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島打工的馬先生,春節前在一
工地上做樓頂防水時,從梯子上滑落
摔傷,直到現在,還為
賠償的事兒發愁。
去年12月中旬,馬先生在杭州路附近的一新建樓盤干活,主要負責做樓頂防水,當天他干完活,腳下一滑從梯子上跌了下來,他順手一扶,手腕一陣劇痛,接著腫了起來,“過了一會兒疼得厲害,就讓包工頭陪著去了李滄的八醫。”5月15日,在位于李村的租住處,馬先生對記者說。
之后,馬先生經歷了三次檢查,在八醫是“左colles骨折”,做了夾板外固,但效果并不好,此后又去了401醫院,診斷為“左尺橈骨遠端骨折外固定中”,此后馬先生仍感到痛疼,最后去了齊魯醫院,診斷結果是“左右橈骨遠端粉碎骨折”,住院治療期間,手術費及住院共花去2萬多元,此后馬先生聯系包工頭,卻被告知,不能給他承擔醫療費。
對此,湖南籍包工頭譚先生有自己的理由,“在八醫,醫生說不需要手術,我也付了醫療費,年底給他結清了工資,我們互不拖欠了,后來直到他做完手術又來找我,我不能接受。”
馬先生也說起來,“做手術前包工頭電話一直聯系不上,我就先做了手術。”事后倆人也多次見面,但一直沒談妥。李滄北方法律服務所的魏治國律師介紹,“像這種案子,雙方如果不能通過協調解決,只能走法律途徑。雙方分歧是不同醫院前后給出的治療方案不一樣,這種并不能簡單當成拒付醫療費的理由,對于具體傷情需要進行鑒定,以作為賠償依據。”記者 劉金德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