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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輝 漢語中有很多模糊表述,極有厘清的必要,“本質上不壞”即是其中之一。遠有幾年前趙本山如此為歌手滿文軍“求情”,稍近又有某網絡紅人亦曾以此理由為李姓公子辯護,最近則是在“李代沫事件”中,“本質上不壞”的辯護理由又頻繁“出鏡”。 給明星等人說情沒有問題,希望公眾給他們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也沒有問題,只是給出的理由似嫌牽強。什么叫“本質上不壞”?說一個人“本質上不壞”,即預設了一個不大能夠站得住腳的前提,那就是這個世界上有些人“本質”上就是“壞”的,或者說有些人身上固有一種叫做“壞”的本質。
這樣的前提如果成立,那么,對那些“本質”上就“壞”的人做了“壞”事,我們是沒有辦法也沒有理由進行道德糾責和司法懲戒的。因為,其一,一個人身上具有何種“本質”,就像出身于何種背景的家庭,是他無法選擇的,他是“被生到這個世界上來”的,他不能為他身上具有什么樣的“本質”負責;其二,一個人如果本質上就是“壞”的,我們就不能指望他會做好事。
薩特在解釋存在主義的基本立場時說過一句話:“懦夫使自己成為懦夫,英雄使自己成為英雄?!彼_特的意思是,一個人所以是懦夫,不是因為他身上具有某種我們可以稱之為懦夫氣質或本質的東西,而是因為他選擇了懦夫的行為,他是通過自己的行動成為一個懦夫的;一個人所以是英雄,也不是因為他身上具有某種英雄的本質,而是因為他選擇了英雄的行為,通過行動成為英雄。
同理,這個世界上也許根本就不存在“本質”上就“壞”的人。一個人的德性是他所有的行為選擇的總和,不好把歌星等人的“這次錯誤”排除在外以后,再強調他“本質”上是個“好”人。一個人該受到道德譴責和司法懲戒,不是因為他“本質”上是個“壞”人,而是因為他做了“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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