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市車管所了解到,不少考生對“
夜考”持懼怕心態,主要原因是不能正確熟練地使用燈光。據介紹,每期考試都約有30%的考生在燈光上被絆了腳。市車管所考試科的民警介紹說,其實在現實行車過程中,市民還應掌握幾種常見的“燈語”,這些“燈語”的正確使用,既能提高通行效率,還能預防事故的發生。
三成考生卡在燈光上 按照123號令的規定,每期學員都要抽取20%參加
科目三中的夜考,除了普通考試項目外,還會增加燈光的使用規定,我市學員夜考的“考官”依然是電腦。 “電腦內設有關于
燈光使用的考試項目,在考試過程中,電腦會根據這些程序隨機出題,學員需要在提示下達后立刻采取相應的措施,若采取的措施不當,就會被扣分或者被判不及格。 ”考試科民警說。
比如,電腦若給出“在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條件下行駛”的題目后,考生就應該立刻開示闊燈和前照大燈。若題目是“請將近光燈變成遠光燈(此時如果是近光燈狀態)”,考生就應立刻開啟遠光燈,若接下來的題目是“緊跟前車行駛(此時是遠光燈狀態)”,考生就應立刻將遠光燈變成近光燈。若在遠光燈狀態下考官出題為“與對方會車距離將近150米”或者“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考生就應該立刻變換成近光燈。據介紹,這些看似很普通的燈光使用規定,卻卡住了約三成考生。
一次變錯就判不合格 “我被抽中參加夜考,趕緊趁晚上來加緊練習。由于技術還不熟練,就連普通操作也夠我忙活的,別說變換燈光了。車輛開動前感覺背得挺熟練的,但一到需要變換燈光的時候還是有些慌亂,好幾次錯誤地把近光燈變成了遠光燈。”昨晚,科海駕校的學員姜女士說。 “其實夜考也沒什么難的,主要就是遠光燈和近光燈的變換和正確使用,但是學員一緊張就容易弄混。 ”科海駕校張教練說。
夜考之所以“難”,主要是“一票否決”,即一次沒有按照規定正確使用燈光,就被判為不合格。其中計算機智能評判項目包括:不能正確開啟燈光的,不合格;通過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的,不合格;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的,不合格;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的,不合格;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的,不合格;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六種車燈語言 考試科民警介紹,為提高通行效率預防交通事故,市民最好還應掌握一些常見的“燈語”,這都是行車途中最有效最禮貌的溝通方式,例如:
閃一下大燈:快點走吧;
連閃大燈:車輛變道會引刮蹭;
連閃三下大燈:車輛出現了問題;
大燈閃兩下:請別開遠光燈;
間斷式亮剎車燈:提醒后車別跟得太近;
連續閃爍大燈變近光為遠光: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記者 楊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