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山東省正式啟用 《山東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
階梯電價聽證方案》,也開啟了島城的階梯電價時代。該方案有效期從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記者從省物價局了解到,今年7月省物價局將出臺階梯電價
新規,完善現有的階梯電價政策。
目前,山東省統一使用的階梯電價為試行方案,如今,距試行方案到期只有兩個月的時間。今年7月山東省物價局還將出臺更為完善的措施,目前正在向各市物價局征求完善意見,統一匯總后將出臺相關完善意見。據了解,目前階梯電價引發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使用電采暖用戶、一戶多人口家庭等問題上。
此前,針對階梯電價中存在的問題,省物價局曾多次出臺方案完善相關措施。今年三月,山東省物價局出臺政策,我省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以及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的生活用電價格,暫不實行階梯式電價,按照居民生活用電中的非居民用戶價格執行。此外,對于電采暖用戶,年用電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暫時執行第二檔電量加價標準。
我省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價格制度給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了15度免費用電基數,相關電費實行先收后返,在抄表年度結束后全額退費。這項制度2012年7月1日實施,到2014年年初為首次組織實施退費。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市物價局會同市民政、財政等部門,采取跟蹤督查、調度落實等方式,將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期間的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免費電量款發放到位,全市156.6萬戶城鄉 “低保戶”和12.7萬戶農村“五保戶”享受了免費電量款優惠政策,發放免費電量款金額為1397.97萬元。今后,我市按照上級要求,將建立免費電量款定期發放工作機制,自今年4月起,免費電量款隨低保金一并定期發放,隨家庭退保而停止。(記者 李沛)
目前實行的階梯電價 2012年7月1日,山東省階梯電價正式實施,將居民用電量分為三檔實施階梯電價。其中第一檔:電量每戶每月210度及以下,執行現行電價,每度0.5469元;第二檔:電量每戶每月210-400度之間,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即每度0.5969元;第三檔:電量每戶每月400度以上,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即每度0.8469元。
目前全市一檔電價涵蓋了95%以上的居民家庭。這也意味著,島城至少有95%以上的家庭年用電量不超過252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