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補課查夠數,先撤
校長 4月22日,記者從全市
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會議上了解到,
濰坊市紀委、濰坊市監察局派駐第七紀檢組監察室與濰坊市教育局,在全市組織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一學期內學校發生3起以上針對不同教師有償補課投訴并被查實的,免去校長職務。對實名舉報提供準確信息資料的,一經查實可予以獎勵。
不少市民投訴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濰坊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段時間教育局教育惠民服務中心接到市民的投訴中,有關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投訴比例日漸增長,成為市民反映最為強烈的突出問題。
據市民反映稱,一些在職教師在社會機構兼職或者在家自己辦培訓班,一個小時的收費高達200元。
為此,濰坊市紀委、濰坊市監察局派駐第七紀檢組監察室與濰坊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整治活動。
根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要充分利用自習、課后(節假日除外)等課余時間,安排好對學困生的學科補習,教師用于學生補習的時間與效果納入教師績效工資發放,并作為職稱評聘、評先表彰的重要依據之一。
各學校要針對查出的問題,逐項分析,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制定學校開展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方案。在5月上旬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和學校治理方案報主管部門。同時,組織全體教師公開作出承諾,明確一旦違反應當接受處罰的內容,承諾書要張貼在校園、班級醒目位置,并向家長通報,接受學生、家長和同事的監督。
民辦培訓機構要將專兼職教師的名單報主管部門備案,并在辦學場地顯眼的位置設立“聘用教師公示欄”,公示任課教師的基本情況。
實名舉報信息準確的可予以獎勵
中小學校長是治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第一責任人。一學期內發生1起教師有償補課投訴并被查實的,校長年度職級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不得進檔;一學期內發生2起針對不同教師有償補課投訴并被查實的,校長不得參加晉升高一級職級的評選;一學期內學校發生3起以上針對不同教師有償補課投訴并被查實的,免去校長職務。
對于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的,一經查實調離教師工作崗位、扣發全年績效工資、取消三年內申報高一級(檔)職稱資格,暫緩其教師資格注冊,并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應處分;特級教師、名師、教學能手等稱號獲得者從事有償補課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批準權限報請相關部門取消其稱號及待遇,通報全市。
此外,要積極協調公安部門對社會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社會培訓機構聘用在職教師有償上課,依法取締各類無證辦班。
濰坊市教育局投訴電話為0536—8791010,對實名舉報提供準確信息資料的,一經查實可予以獎勵。 本報記者 王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