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膠州市民政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農村五保供養等標準的通知》。記者從膠州市民政局了解到,此次共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城鄉低保家庭中分類救助標準等三大類標準進行了調整,并且新增了城市失獨補助和高齡補貼,以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低保標準第八次提高
“經過民政局等相關部門的研究決定,今年對膠州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五保供養標準、城鄉低保家庭中分類救助標準等三大類標準進行提升。”膠州市民政局低保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次標準調整城鄉低保標準和五保供養標準實現了自政策實施以來的第八次提高,自2014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目前,將按新標準開始辦理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申報審批工作。
據了解,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方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48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40元,在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五保供養標準方面,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342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4200元。
而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72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8760元,其中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200元,五保生活補助金456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36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4380元,其中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200元,五保生活補助金180元。
新增兩項補貼標準
在城鄉低保家庭中分類救助標準方面,原有的城鄉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一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60元,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三、四級殘疾人每人每月85元,城市低保中社會孤老專項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40元,農村低保家庭中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養家庭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每戶每年1440元。
記者從膠州市民政局了解到,在城鄉低保家庭中分類救助標準今年又新增了兩項補貼標準,分別為城市失獨補助和高齡補貼。“城市失獨補助是指城市低保家庭中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養家庭生活補助標準,補助標準為每戶每月180元,而高齡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城鄉低保家庭中80周歲以上老年人,補助標準為80~89周歲每人每月120元,90~99周歲每人每月220元,100周歲以上按照《山東省優待老年人規定》執行。”膠州市民政局低保科的工作人員說。
從申請到審批都嚴把關
據了解,經過民政局等部門近期的統計,膠州市目前共有低保人群 18543人,為了使城鄉低保管理操作程序規范,資金發放及時,保障低保人群的權益,民政局等部門加強對低保人群申請、審核、審批工作力度,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者,堅決不予上報、審批。
“為保障低保人群的權益,我們從低保人群的申請到審核都得嚴把關,對于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者不予上報,不配合核查者不予上報,生活水平明顯高的不予上報,并且對涂改相關證明和開具虛假證明者、拒不接受核查等人群不予通過審批。”膠州市民政局低保科的工作人員介紹,今后,相關部門將繼續加強對低保人群等困難群體的監督檢查,讓那些應該享受低保的困難人員盡快地享受到低保扶助。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