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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祝頤 《政府采購法》實施11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由1009億元增加到13977億元。政府采購高速發展的同時,采購價高于市場價、甚至產生“天價”采購的情況頻現。伴生的暗箱操作、腐敗滋生,廣受輿論詬病 。中國社科院發布的《法治藍皮書》顯示,政府采購的八成商品高于市場均價,56.1%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 1.5倍。財政部副部長劉昆曾透露,《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起草階段任務已基本完成,按國務院的立法計劃,正在履行相關立法程序。(4月16日《中國青年報》) 受納稅人所托,政府采購本應該綜合考慮售價、服務、技術、性價比等因素,依照法定程序量體裁衣選擇供貨方,把有限的采購資金用在刀刃上,采購價廉物美的商品。然而 ,高達八成的政府采購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56.1% 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1.5倍。政府采購“買貴不買對”,不是欺負政府采購者“錢多人傻”嗎?看多了采購黑幕,政府采購還有多少公信可言?
正如《法治藍皮書》曝光的那樣,在現實政府采購生態中,“權力黑手”趁火打劫,政府采購價高于市場價,政府采購“崇洋媚外”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安徽某縣政府采購中心要求中央空調壓縮機為“原裝進口”。理由是中央空調壓縮機技術要求非常嚴格,目前國產技術不成熟。事實上,國內空調壓縮機技術已經比較成熟。比如,湖南省財政廳、文化廳、省直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為突擊花錢,花3000萬元購買市價1500萬元的商品。比如,撫順市財政局購買2398元的U盤。再比如,中科院空間科學與應用研究所購買6247元的打印機內存條,等等。
政府采購普遍“買貴不買對”,其背后到底水深幾許,令人浮想聯翩。《法治藍皮書》已經把問題擺到了桌面,相關各方顯然不能失語。一方面,采購方要主動用事實自證清白,向納稅人講清楚政府采購商品高于市場價的原因;另一方面,紀檢部門要介入調查,并及時公布事實真相,給納稅人一個交代。
雖說迫于輿論的壓力,相關部門糾正了一些曝光出來的政府天價采購案例。但是指望政府采購者權力自律,學會精打細算,買對不買貴,并不現實。要打破政府采購價高于市場價的怪現象,盡快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范、細化政府采購行為,無疑顯得更加必要。
但是良法還要善施。從某種意義上講,
遏制政府
采購腐敗浪費要立法更要執法 。強化對政府采購的監督、指導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購監督問責機制,監管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督促政府采購者把招標流程放到陽光下暴曬 ,接受納稅人的監督。此外,掌管納稅人錢袋子的財政部門更應嚴格把關,審批政府采購的產品是否必要,是否合理,并認真核算政府采購商品的質量性價比。對違反政府采購程序,熱衷采購腐敗的政府采購者啟動問責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避免“高于市場價”等腐敗潛規則掏空政府采購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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