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熱線6610123消息(記者 苑菲菲 通訊員 綦蕾) 男子俞某拿著買來的手槍上了出租車,用槍頂著出租車司機一路闖了好幾個紅燈,最終讓司機在
派出所門前停了車,俞某下車就進了派出所。這是咋回事?原來,俞某此前
吸毒,上車后產生司機要害他的
幻覺,便
持槍逼司機闖入派出所報警。最終俞某因非法持有槍支罪,被提起公訴。
2013年9月30日上午,出租車司機夏某在芝罘區一個路口拉了兩名乘客。其中一名乘客半路下了車,繼續送另一名乘客時,夏某突然感覺后腰上有什么東西頂著自己,回頭一看,居然是一把手槍。車上乘客用槍指著夏某,讓他快開車,不明所以的夏某只得一路往前開,行至紅燈停車時,乘客顯得很不耐煩,讓他繼續開。就這樣,在對方的威脅下,夏某一連闖了好幾個紅燈。
就在夏某惴惴不安時,這名乘客突然讓他停車。夏某一看,自己不知不覺居然開到了派出所。該乘客將槍放下后,徑直下車就進了派出所,把夏某弄得一頭霧水。
而在派出所內,這名沖進來的乘客慌張地報警稱,外面有輛出租車的后備箱里拉著尸體,讓民警趕緊去抓人。民警迅速將出租車控制,可打開后備箱檢查發現,并沒有什么尸體,反倒在后座發現一把手槍,經詢問出租車司機,這才了解事情始末。
原來,這名乘客俞某一個月前,在龍口市花8000塊錢買了把左輪手槍及6發子彈。9月30日當天將槍帶到了煙臺,當天早上8點多,朋友打車去收費站接他,倆人一起回芝罘區。此前俞某吸了毒,朋友在半道下了車,之后俞某就產生了幻覺,一直懷疑出租車后有人跟蹤他,擔心出租車司機要害他,這才出現了最初的一幕。
俞某非法持有具有致傷力的槍支,符合非法持有槍支罪的主、客觀方面及客體的要求,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日前,芝罘區檢察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對俞某提起公訴。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