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4月1日訊(記者 李珍梅) 從2015年起,青島普通高中招生的
加分優待政策再瘦身,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不再加分,只保留國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優待項目。
青島市教育局日前發布中小學招生政策,2014年
中考,青島市仍執行當前初中升高中加分優待規定,即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加分項目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優待項目。其中,初中階段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加5分(最高加5分,不累計)。
國家規定的優待項目主要包括: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持市僑辦制發的華僑證及市僑辦證明并經畢業學校蓋章認定)、少數民族子女(持本人戶口簿及復印件并經畢業學校在復印件上蓋章認定;非青島戶籍少數民族子女還須持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蓋戶籍專用章的戶籍證明并經畢業學校蓋章認定)、臺灣籍子女(持市臺胞聯誼會出具的有關證明并經畢業學校蓋章認定、本人的戶口簿)加5分。該項規定范圍內的考生,升普通高中總分低于全市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10分以內的,可由市教育局統一調撥到招生計劃尚有余額的公辦普通高中。
為確保考生加分、優待材料的真實性,市教育局將在普通高中報名結束后進行審核確認,同時在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享受加分、優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時通過市內三區教育(體)局反饋至初中學校,由初中學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公示。
2015年起,青島將調整加分有待政策,取消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加分,只保留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優待項目。
據了解,2009年,青島市取消學科類競賽獲獎加分,為學生特長學習減負。教育界有關人士稱明年加分再瘦身,有益于教育公平。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