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點贊!”最近你的朋友圈里有沒有出現過類似的字眼?你是否也是“集贊”群體中的一員?近日,一些商家利用微信平臺,推出了“集贊有好禮”的活動,只要集齊要求數量的“贊”,就能獲得商家的
禮品,一時間朋友圈“點贊”受到市民的熱烈追捧。不過,很多集贊拿好禮的活動是有數量限制的,有些也是空歡喜。對此,東港區消協認為,如果商家未按約定給集齊“贊”的消費者兌換禮品,那么這種行為就屬于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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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集贊”受追捧
近日,市民王女士告訴記者,她通過在微信朋友圈“集贊”,得到了一個精致的水杯。“沒花一分錢,哈哈。”王女士高興地說,最近她看到有很多商家推出類似的活動,只要轉發并集齊一定數量的贊,拿著手機去,就能兌換禮品,“我還轉發了一些其他的活動信息,正在集贊呢。”
記者了解到,隨著通訊方式的日新月異,微信、QQ等交流方式日益侵入到我們的生活,精明的商家也發現了這一點,開始把目光投向這些高科技平臺,陸續推出了類似于“微信集贊贏好禮”的活動。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工作人員許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公司前幾天剛剛舉辦了一次“微信集贊送好禮”的活動,只要關注公司微信的公共賬號,在朋友圈轉發活動信息并集齊38個贊,就能得到一盞臺燈。“參與活動的人非常多。”許先生說,此次集贊活動非常成功,活動信息被分享及轉發了800多次,發放禮品400余份。
一家婚紗攝影公司的經理袁先生告訴記者,公司馬上準備開展一次“微信集贊”的活動,此次活動的力度史無前例,只要關注公司的公共微信賬號,轉發并集齊80個贊,就有機會獲得一張個人寫真卡,集齊100個贊,就有機會獲得價值2399元的婚紗攝影一次。除此之外,還有相框、代金券、電影票等禮品。“以前我們辦過一次類似的集贊活動,但是由于力度太小,幾乎沒有人參與,所以這次加大了活動的力度,相信一定會取得不錯的效果。”袁經理說。
贊集齊了,卻沒得到禮品
記者了解到,大部分商家的活動禮品數量都是有限制的,一些活動頁面卻未明確標明這一點。“贊集齊了,去到店里卻說禮品送完了,白忙活了。”市民張女士說,轉發的時候只看到有禮品,沒注意到“數量有限,先到先得”的字樣,“商家應該注明到底有多少份禮品,不然去了就說送完了,誰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禮品啊。”
“上次我集齊贊后,去兌禮品,結果就給了我一盒空氣清新劑。”市民李女士告訴記者,所謂的“好”禮,實際上和2元店里的東西差不多,花錢的話肯定不會買。“還有的商場里寫著,關注微信賬號就送好禮,關注后就給個買飲料就能送的杯子。”李女士說,這樣的經歷讓她有種被騙的感覺,現在她已經不太相信這種集贊活動了,“除非把是什么禮品說清楚,禮品數量也標注清楚,不然我就不轉發了。”
商家不兌現禮品可投訴
東港區消協的張主任說,日前東港消協也接到一起投訴,是一名外地市民打來電話,反映一商家說好集贊300個就有禮品,好不容易快要集齊之后,準備到商家兌換禮品,商家卻說名額只有一個了,而且現在已經不是300個贊了,而是1000個。張主任說,雖然這起事件發生在外地,但也是消協部門第一次接到微信集贊的投訴。
“如果消費者集齊了贊,商家卻沒有兌換禮品,這種行為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張主任說,商家微信集贊的行為是一種宣傳方式,如果商家未按約定給集齊“贊”的消費者兌換禮品,那么這種行為就屬于虛假宣傳,消費者應保存好證據,如錄音、截圖等,然后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不過,如果商家在頁面上標注了“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或“限額10人”之類的字樣,這種情況下,商家未給消費者兌換禮品也是被允許的。 本報見習記者 朱紅葦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