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在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山東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作了《關于
山東省政府性債務審計情況的報告》。報告表明,截至去年6月底,山東省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5351.59億元,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山東省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5351.59億元 據了解,去年8月至9月,審計署駐濟南特派員辦事處和山東省審計機關根據審計署統一部署,對山東省16個市(不含青島)和128個縣(市、區)本級以及1162個鄉(鎮)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審計的內容則包括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等3類債務。這次審計,共涉及3107個政府部門和機構、257個融資平臺公司、4473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167個公用事業單位、645個其他單位、51185個項目,共涉及144061筆債務。
審計結果表明,截至去年6月底,山東省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4499.13億元,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為1218.68億元,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為1389.99億元。加上青島市,山東省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5351.59億元,政府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為1346.07億元,政府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為1587.94億元。
債務風險總體可控,80%以上投向基礎性、公益性項目 報告說,山東省政府性債務主要用于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條件改善相關的項目建設,大多有相應的資產和收入作為償債保證。本次審計以債務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對2012年度政府性債務負擔情況進行分析,結果表明,山東省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在債務率方面,截至2012年底,山東省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為48.7%。從債務資金投向看,在已支出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4252.91億元中,用于市政建設、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的支出為3466.22億元,占債務資金投向的81.50%。(于瀟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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