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
拼車乘客可打印多張發票 除最后下車乘客外其他乘客將按照下車時計價器顯示價格70%繳費 每名乘客都要支付1元燃油費
根據去年年底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委聯合下發的 "關于完善我市客運出租車
運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我市將逐步統一更新后的客運出租汽車運價。根據客運出租汽車車輛8年強制報廢更新要求和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修訂<青島市市區客運出租汽車更新專用
車型基本技術標準>的通知》,我市將取消"標準型"和"豪華型"車型的劃分,更新后的客運出租汽車的運價不再分"標準型"和"豪華型",而是采取統一的運價政策。凡更新后的客運出租汽車,一律按起租費9元(基價3公里內)、車公里租價1.40元的標準執行。過渡期間,按照"新車新辦法、老車老辦法"的原則,未到車輛更新年限的"豪華型"客運出租汽車,仍繼續按照起租費12元、車公里租價1.90元的標準執行,直到車輛更新結束為止;由經營者自愿提出申請,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后,可執行統一后運價,變更后不得再次更改。
"每到打車高峰時,很多乘客存在打不到車的情況,目前的規定允許乘客合乘出租車,但因為計價器無法同時打印多張車票,因此先下車的乘客存在沒有打車憑據的問題。"中青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針對火車站、機場、長途站等客流集散地乘客合乘出租汽車、計價器無法按照合乘規定打印車票的問題,通過調整計價器程序,對同一地點上車、不同地點下車的乘客,增加按下車地點計價器顯示金額70%打印車票的功能,這樣既可以解決"打車難"問題,又可以為乘客報銷、投訴提供憑據。
負責調試計價器的工作人員解釋說,最后一個下車的乘客需按照計價器顯示價格繳費,其他乘客將按照下車時計價器顯示價格的70%繳費。此外,市交通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出租車加收1元燃油費時,每名乘客都需要支付。
【算賬】
空駛費這樣算 針對目前客運出租汽車長途運營中存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本著"既不增加大多數乘客負擔、又可保障出租車駕駛員收益"的原則,此次計價器調整對出租車長途營運的空駛費做出了具體標準。空駛費采取分里程段提高空駛費比率的辦法,超過6公里(不含6公里)低于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50%加收空駛費;超過35公里(不含35公里)低于100公里(含100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150%加收空駛費;超過100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175%加收空駛費。
【范圍】
四市暫不調整 長途空駛費、合乘打票均需對計價器程序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工作本著自愿原則,不作硬性要求。需要調整計價器的客運出租汽車,可由車主提出申請,所在企業統一組織進行升級,并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也可在計價器年檢時一并調整。計價器調整后的出租車汽車,應當張貼新式運價標簽。此次計價器調整執行范圍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及開發區營運的客運出租汽車。即墨市、平度市、膠州市、萊西市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客運出租車運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