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1日宣布,我國計劃2015年底前在全國所有已通氣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將居民用氣分為三檔,氣價原則上按1∶1.2∶1.5左右的比價安排 。此舉將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支出大體穩定,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引導居民合理用氣,保障清潔能源的供給。
根據發展改革委公布的《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將居民用氣劃分為三檔: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第一、二、三檔氣價原則上按1∶1.2∶1.5左右的比價安排。各檔具體氣量和氣價由各地根據上述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或設定減免優惠氣量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氣價調整而降低。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結合當地氣候、采暖用氣需求等實際情況,單獨制定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各地獨立采暖用氣分檔氣量和氣價的確定,應統籌考慮不同住房面積用氣量的差異,及與集中供熱、電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銜接,著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積的采暖需求。
指導意見還要求各地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認真進行研究論證;方案形成后,應按《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進行價格聽證后實施。
發展改革委稱,我國天然氣消費持續快速增長,但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用氣實行低價政策,沒有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部分高收入家庭享受暗補遠遠超過中低收入家庭,加大了冬季用氣高峰的壓力。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引導居民合理用氣。
■背景
不足20% 家庭消費40% 左右的用氣量 近一兩年來,我國江蘇、河南、湖南等省份多個城市已開始實施居民
階梯氣價。
上海交通大學液化天然氣及清潔能源技術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顧安忠表示,我國天然氣產量遠遠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2013年我國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已經超過30%,長期來看,這一趨勢還會不斷增加。
顧安忠表示,根據現公布的居民階梯氣價方案,第一檔用氣價格基本不變,用氣量覆蓋80%的居民范圍,體現了政府保民生的意圖。第二檔、第三檔用氣價格逐檔提升,可以引導居民適當消費,抑制資源浪費。
近年來,天然氣已逐漸取代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成為我國城市燃氣的主力。但目前我國居民生活用氣具有不均衡的特點。
發展改革委發布的資料顯示,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費了40% 左右的居民用氣量,導致用氣量越大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沒有體現公平負擔。另一方面,用氣量最多的不足5%的家庭消費了近20%的居民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