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市民劉女士撥打了本報熱線80889088,說她最近心里比較郁悶,因為覺得自己遇到的事沒處說理,只能自認倒霉。
記者了解到,劉女士這事兒還得從2008年說起。2008年3月份,延安二路上的
薇薇新娘開展回饋老顧客的活動,提供優惠價全家福攝影100元一套,但全家福攝影當時規定的有效期是一年,劉女士開始還有顧慮,但工作人員的介紹給劉女士吃了一顆定心丸,“他們說他們不按照規定的有效期來執行,不管什么時候都可以來拍照片,即使過了有效期還是可以拍的。”于是劉女士訂了兩套全家福,想著一年來拍一套。
2009年6月份,劉女士領著全家拍攝了第一套全家福,在此同時,薇薇新娘又搞活動,當時是價值798元的一套個人寫真僅需要200元,有效期到2009年12月31日,但對方的回復依然是什么時間都可以來拍攝,劉女士覺得很合算,于是又為孩子訂了一套個人寫真集。劉女士還在2009年12月底,個人寫真集優惠快到期的時候詢問過負責自己業務的工作人員,對方讓劉女士放心,過期肯定能拍攝。
到了2014年1月底,劉女士接到薇薇新娘工作人員的電話,告訴劉女士店里正在清理前幾年的一些單據,找到了劉女士在2008年定制的全家福攝影單據,希望她盡快將這張全家福的單據消費掉,于是劉女士便趕緊召集家人去拍攝了這一套全家福,然而當劉女士詢問先前為女兒辦理的個人寫真集相關拍攝的事宜時,工作人員卻回復稱店里沒有劉女士關于個人寫真的相關登記。
“當時我就覺得很生氣,2009年12月底,那套個人寫真集快到期的時候還詢問過他們的工作人員,對方還讓我放心,現在卻不給拍了。當時負責的工作人員早就辭職不干了,這個事就等于是口說無憑了,我找誰說理去。”劉女士告訴記者。她將當時自己所辦理的個人寫真集的卡還有相關收據都給工作人員看過,對方也承認是他們分發的卡,但是因為財務上查不到劉女士的賬目,所以不能給劉女士拍照,也同樣無法退還給劉女士200元錢。
“卡是他們發的,收據我也有,查不到賬是他們財務上出了問題,這個問題怎么就讓顧客自己埋單呢?”更讓劉女士感到憤慨的是,當劉女士要求財務好好查查賬目的時候,工作人員卻以劉女士訂購的個人寫真集過期為由,拒絕給劉女士提供拍攝服務。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延安二路上的這家薇薇新娘影樓的工作人員,他表示那個卡片確實是他們發的,但是由于時間久遠,當時的工作人員已經不在,相關的賬目也查不到了,需要重新調查,希望劉女士親自跟他們聯系,說明情況后給劉女士一個滿意的答復。
對于劉女士反映的問題,記者也聯系了消費者維權熱線12315,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過期時間沒有超過兩年的話,工商部門可以和商家協商繼續執行服務,但是如果超出兩年期限的話,那么將會不予受理,而劉女士的情況時間過于“久遠”,所以這個錢和服務很難再追回。
記者 潘立超 實習生 劉麗萍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