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雪松 通訊員 杜晨晨 張正夏) 為提高
輕微刑事案件的辦案效率,及時化解訴訟矛盾,
平度檢察院積極推進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實行快速辦理機制以來,平度檢察院共受理11起輕微刑事案件,審查起訴期限平均縮短為5.5天,案件辦理準確無誤,受到案件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據了解,該院成立了輕微刑事案件辦案小組,由公訴科副科長任組長,理論水平高、辦案能力強的三名檢察干警為組員,以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認罪為依據,對刑事案件研究定性。之后迅速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權利義務告知,并于同一天內進行訊問,其中特別注意聽取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委托辯護人或者申請法律援助的意見,確認其是否同意適用快速辦理機制。外部加強與公、法、司的聯動力度,形成符合輕微刑事案件辦案特點的“一條龍”訴訟銜接機制,通過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實現輕微刑事案件的偵、訴、審、矯無縫銜接、信息共享、管理矯治綜合配套,及時、快速跟蹤案件的進展情況。
在內外聯合的基礎上,辦案人員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必須依法辦案,嚴格執行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程序,在法定程序內,簡化辦案工作程序,縮短辦案期限。該院由分管副檢察長帶頭,定期對該類案件的辦理情況進行監督、抽查,保證在提高訴訟效率的同時,使每起案件都嚴格依照程序進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