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測驗后現場量出盲駛距離。 本報記者 崔巖 攝
◥從交警指揮中心監控中,能清楚地看到有司機在用手機。 本報記者 崔巖 攝
“嘀嘀,嘀嘀……”開車途中,手機響了,
短信看還是不看?微信、微博有更新怎么辦?不少駕駛員會一邊開車,一邊低頭瞄向手機。看似兩不誤,這種陋習卻存在極大的危險性。
文/片 本報記者 崔巖 通訊員 李曉斌
1 記者調查:半小時內36人看手機
4日下午,在歷下交警大隊指揮中心內,民警陳曉峰為記者隨機調取了周圍幾個路段的監控。
14時50分,民警調出了解放橋路口的監控。此時,東西方向正值紅燈,鏡頭拉近,東口左轉車道上是一輛黑色大眾轎車,駕駛員一手持手機,一手在手機上劃撥,沒有半點要抬頭的意思。在這輛轎車后面是一輛公交車,司機也趁著紅燈趴在方向盤上看手機。在直行車道上,一名女司機似乎在低頭看著什么。“信不信?也是在玩手機。”陳曉峰篤定地說。拉近鏡頭,果不其然,女司機此時已經將手機拿到方向盤上了。前方綠燈亮起,等女司機放下手機起步,已經跟前車拉開了近20米的距離。
截止到15時20分,記者仔細數了數,僅在解放橋路口等候紅燈的車輛中,就有36名駕駛員有撥打、接聽或看手機的動作。
2 現場測試:3秒鐘開出去30多米
與撥打、接聽手機不同,看看短信,瞄一眼微信、微博,都需要低頭看屏幕,比開車打電話更危險。那么,危險性究竟有多高?4日,本報與歷下交警大隊聯合進行了實驗。
在一空曠場地,作為測試員的歷下交警大隊石河嶺中隊民警張磊以時速40公里駕駛小型汽車,這時他的手機響起,張磊將原本在口袋中的手機掏出,接起電話,記者用秒表計算,共3秒鐘。這3秒時間內,行駛的距離為31米。
隨后,在時速40公里的情況下,張磊又試著查看短信,也需要3秒多鐘。“知道是實驗,看了一眼手機就放下了,其實并沒看清內容。”張磊說。
在這次看短信的時間內,車輛行駛出33米。“這還是在時速40公里左右的情況下,如果時速是100公里呢?如果在高速上呢?太可怕了!”張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