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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除夕,是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法定時間。由于今年市民燃放熱情不高,以及政府部門倡導環保過年等因素,煙花爆竹銷售預冷,多數攤點的銷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僅僅達到一半的銷量。
昨天中午,記者在漳州路上一處攤點看到,十幾分鐘內沒有一人來買
鞭炮。攤主告訴記者,去年小年當天就賣了1.4萬元的貨,今年小年當天才賣了7000塊錢。記者觀察發現,來買鞭炮的市民大多是"小手筆",市民張先生僅花8塊錢買了一掛鞭炮,他說,政府倡導環保過年,但過年的習俗又不能丟,因此就買了一掛鞭在除夕當天燃放。
對于個別市民夜間燃放爆竹,市安監局提醒,燃放禁止燃放的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部門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